贺兰山东麓旅游环线项目勘察设计及技术咨询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贺兰山东麓旅游环线项目勘察设计及技术咨询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贺兰山东麓旅游环线项目勘察设计及技术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贺兰山东麓旅游环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贺兰山东麓旅游环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4〕13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通过中央车购税“以奖代补”资金和自治区财政安排的普通公路建设专项资金统筹解决,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招标代理为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国道110线以西贺兰山东麓,南至新小线、北至陈插路区域,含红砖路、陈华路、振兴路、陈插路构建而成的旅游环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实施红砖路道路改造工程21.929公里;对环线内具备条件和符合规范的过水路面按桥梁改建;在陈华路、振兴路、陈插路、S104线(银苏线)沿线新建慢行道38公里;对新小线、国道110沿线既有的48.75公里慢行道进行路面病害修复并沥青罩面,沿线配套建设区域服务设施体系(2处一级驿站、2处二级驿站、17处三级驿站、13处停车观光区),并在贺兰山东麓旅游环线区域公路沿线配套建设智慧公路系统、路灯照明系统、安全设施、景观绿化等。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贺兰山东麓旅游环线项目勘察设计及技术咨询,共划分为2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号 | 对应服务 | 工作内容 |
第1标段 | 勘察设计服务 | 一.前期工作:组织编制并报批各专项报告,包含但不限于社会稳定性分析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压覆矿产资源状况调查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防洪评价意见(如有)、文物调查报告(如有)、地震安全性评价(如有)、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项目使用草地可行性报告、项目临时用地复垦方案报告等。 二.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及权属登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及权属登记工作技术报告编制(含临时用地勘界),完成建设用地报批、建设用地划拨、宗地测绘、地籍调查、权属登记等服务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建设用地征收。 三.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含电力线路及各种管线迁改); 四.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工作(含电力线路及各种管线迁改); 五.后续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积极配合业主完成相关的审查及报批手续等工作,提交业主所需的各阶段全套成果、文件汇总,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交竣工设计部分的资料汇总整理,以及施工期及交工验收后所有工程变更程序的完善、缺陷责任期局部修复工程的方案确定等工作。 |
第2标段 | 设计咨询服务 | 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电力线路及各种管线迁改施工图设计(含概预算)进行技术咨询及安全性评价(含两阶段设计、交(竣)工验收阶段),以及业主要求需要审核的各项工作内容及报告、积极配合业主完成相关的审查及报批手续等工作,提交业主所需的各阶段全套成果、文件汇总。 |
2.3服务周期:
第1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设计及专项报告报批时间按招标人具体要求时限完成)
第2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施工图设计批复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审核周期为:自接到招标人审核任务后一个月完成,安全评价服务周期: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2.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2.5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质及业绩等资格要求如下: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第1标段: 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和交通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或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4.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个数(含牵头单位)最多不超过2个,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单位资质应该满足分工内容要求的最低资质要求,承担公路设计工作任务的成员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注: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中,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第2标段: 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和交通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或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中,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企业业绩 | 第1标段: 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三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如为联合体投标,勘察设计业绩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业绩。 第2标段: 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三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项目技术咨询(施工图设计审查及概预算审核)的工作或1个三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 |
企业信誉 | 第1、2标段: (1)未被交通运输部或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5)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信用宁夏”任一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网站查询截图);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附承诺函原件); (7)无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
主要人员 | 第1标段: 勘察设计项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1个三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项目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 第2标段: 技术咨询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1个三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项目的勘察设计技术咨询(施工图设计审查及概预算审核)的项目负责人或1个三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项目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工程、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
3.2本次招标接受一标段联合体投标,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按照联合体进行编制,应满足以下要求:①最多允许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②成员单位资质应该满足分工内容要求的最低资质要求,承担公路设计工作任务的成员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认定条件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信用宁夏”任一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照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的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用 CA 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办理地点: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室,相关费用请自理。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拨打联系电话:**********、0951-*******。
5.2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4年9月5日18时30分(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30分钟使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登录新系统公共服务上方的“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在线签到并等待解密。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未在规定期限内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进入招标人解密阶段,未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将无法再进行解密。请各投标人务必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具体开标系统操作事项详见招标文件及系统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951-*******
招标代理: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B座写字楼9楼908
邮政编码:******
联系人:高林平、刘瑛
电话:0951-*******/158*****483
2024年8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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