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二批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海原县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二批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海原县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二批)工程设备采购(4-6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原县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已由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海原县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海发改发【2023】38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项目法人)为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人为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工程设备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宁夏 中卫市海原县。

项目概况及规模:海原县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二批),包含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等。

工程设备采购范围及内容:

四标段:装载机购置,包括购置装载机(50型)1台、装载机(20型)17台、装载机(30型)1台。

五标段:装载机购置,包括购置装载机(20型)17台、装载机(30型)2台。

六标段:面源污染治理工程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程设备,包括叉车2台、滚筒筛1台、秸秆打捆机2台、秸秆粉碎机2台、三缸打包机1台、沙克龙1台、输送机2台、饲草秸秆运输车6台、残膜回收成捆机1台、旋耕耙1台、圆盘式秸秆粉碎机1台。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

合同估算价:四标段:*******.00元;

合同估算价:五标段:*******.00元;

合同估算价:六标段:*******.00元。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6个标段 ;

四标段交货地点:高崖乡、关桥乡、西安镇、海城镇、史店乡;

五标段交货地点:贾塘乡、李俊乡、郑旗乡、红羊乡、曹洼乡、九彩乡;

六标段交货地点:李旺镇 关桥乡、贾塘乡、西安镇、曹洼乡;

注:实际交货地点以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准。

四标段交货期限:45天;

五标段交货期限:45天;

六标段交货期限:60天;

注:实际交货期限以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 资格, 接受 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投标,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5 通过“ 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6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8月30日20时 30 分至2024年 9 月 6 日23 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澄清/变更公告 ”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 ”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其它:“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号),联系电话:**********;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不见面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9 月 20 日9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工程设备)采购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 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 ”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2 %。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设备 。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 采用 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原县华山北路与政府西街交汇处 地址:银川市悦海新天地A座写字楼1107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魏克成 联系人: 雍媛

电话:0955-******* 电话:0951-*******

传真: / 传真:0951-*******

2024 年 8 月 30日



标签: 农业面源污染 治理 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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