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口实验站共建槟榔标准化示范园招商合作公告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口实验站共建槟榔标准化示范园招商合作公告
为加快槟榔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应市场需求,现通过公开方式对共建槟榔标准化示范园进行公开招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事项
以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工程技术的集成推广为重点,依托海口实验站的技术成果,解决槟榔产业发展关键技术,优化产业发展结构,打造槟榔标准化示范园。
槟榔标准化示范园位于儋州市宝岛新村十一队,面积约371.9亩,种植槟榔树*****株。合作方需向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口实验站(以下简称“海口实验站”)支付技术服务费。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相关生产、加工、经营经历;
2.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及相关要求
1.第一年技术服务费报价不低于80.78万元,第二年起在第一年基础上逐年按3%递增。
2.中标单位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当年技术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剩余的技术服务费可分9年(从第二年算起)缴清(详细见协议)。
3.中标单位以十一队槟榔标准化示范园建设项目科研副产品方式取得报酬。
4.合作期限为十年,自2024年9月 日至2034年9月 日。合作期满后,若乙方有意继续进行技术开发合作,乙方须在协议到期前6个月向甲方书面申请,如乙方能全面履行本合同条款且基地运行良好,甲方与乙方续签合同。合作时间不超过2个合作期限。
四、竞价流程
(一)报名
有意合作者请到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儋州院区科教主楼2楼230房间(儋州市宝岛新村科教主楼)报名登记并领取报价文件。报名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4日上午10点,过时不候。
1.法人报名的,需提交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委托他人报名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份,委托代理人及法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其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提交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按上手印。
报名后可进行合作洽谈咨询或自行现场踏勘。
(二)资格审核
招标方组织招标工作小组于2024年9月5日上午11点前完成资格审核,并于当日12点前把结果通知报名单位、企业或个人。
(三)提交报价文件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企业或自然人于2024年9月6日(星期五)上午10:00将报价文件(密封)递交至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儋州院区科教主楼(儋州市宝岛新村科教主楼)二楼会议室。招标工作小组现场开标,并根据报价高低推荐合作方。符合投标要求的投标人只有1家的,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招商底价即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四)公示及签约
中标情况在海口实验站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并适时安排签订正式合作协议。
六、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 系 人:苏先生,符先生
电电话话:188*****219,139*****695
联系地址:儋州市宝岛新村科教主楼
单位名称: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口实验站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口实验站
2024年8月3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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