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云县紫御凤凰府项目门窗分包工程招标信息公示

庆云县紫御凤凰府项目门窗分包工程招标信息公示

庆云县紫御凤凰府项目门窗分包工程

分包工程招标信息公示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根据生产经营需求,德州海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拟对紫御凤凰府项目9#门窗分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概况

1.招标标的:紫御凤凰府项目9#门窗分包工程。

2.工程预计数量:门窗面积约1700平米【含安装费、安全施工费、扇玻安装、现场施工机具费、保险费、施工水电费、垃圾清理费、检测费用(包含淋水实验费用、资料费)、发泡剂、密封胶、玻璃胶、胀钉、防风帽、安装螺钉等安装材料】。工程量按照窗框实际制作安装面积结算,材料子项需按照甲方指定品牌,具体详见标书报价表。

3.门窗单位:德州海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4.工程地址:庆云县祥云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西北角。

5.质量要求:门窗工程施工及验评办法严格执行国家、地方、行业最新规范标准以及招标方关于外窗安装工程施工的相关要求,确保山东省内各项目所在质监部门验收通过,并达到市级安全文明施工工地要求标准。

6.合同期限:2024年9月11日至紫御凤凰府项目9#门窗分包工程工程完成后门窗质保期结束且质保金结清为止(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开工令规定日期为准)。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一定的塑钢、铝合金门窗、肯德基门等安装经验及相关品牌门窗材料采购能力,具有专业且稳定实力的安装队伍(具备抢工的施工能力)。

2.投标单位需能接受招标方的款项支付方式、结算方式,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能够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必须提供正规建筑安装发票。

3.投标单位安装质量必须满足行业规范并符合使用要求且相关材料必须选用甲方指定品牌,具有较强的施工能力,必须有固定的并购买保险的施工人员。

4.投标人需能够开工前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经安全教育人员进入作业场所。

5.具有较强的安装质量及服务意识,具有一定的售后服务能力,能满足我公司及项目方的技术服务要求。

6.投标单位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投标申请人须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缴纳5000元投标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开标后无息退还,中标逾期未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禁止其两年内参加投标。

2.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投标时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5000元转为履约保证金。

3.质保期:本工程质保期为 2 年,质保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之日起计算;若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质保期从最后一次维修合格之日起计算。

4.安装要求:若中标,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在报价单中报备安装周期,对安装不及时给招标人生产带来影响的,中标单位应积极组织人员保障施工,若中标单位无法满足招标人安装要求,导致招标人工期延误的,并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将从安装款中扣除相应损失并保留追加责任的权利。

5.款项结算、支付方式

(1)甲方对乙方的付款以广西恒远筑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庆云分公司对甲方付款为前提,乙方可接受甲方不限于电汇的付款方式(如支票、转账、电汇、银行承兑汇票、抵房等一种或多种组合的付款方式,具体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由于广西恒远筑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庆云分公司资金不到位、乙方未按要求开立银行账户等原因致使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付款,甲方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等责任,乙方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进度继续施工。

(2)以上门窗分包工程甲方无预付款,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限以广西恒远筑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庆云分公司对甲方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限为准。

(3)若广西恒远筑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庆云分公司付款进度滞后,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向工程方催要款项,同时要无条件全力配合甲方项目决算的相关要求。

(4)发票提供:甲方每次支付安装费前,乙方必需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至95%前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 13 % 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增值税率调整,以既定合同除税价格不变,按照最新税率办理开票结算。若乙方未按照以上要求提供有效发票,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款项。

6.其他

(1)为保证招标人该项目的正常施工,投标人若采用先压低投标价格中标,执行合同过程中以次充好或要求提价否则不予安装等不正当手段竞争,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取消两年合作资格。

(2)投标人若中标后,在签订门窗分包合同前需提供为安装所有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或雇主责任险的购买凭证,且应满足《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不低于6类100万元雇主责任险)。

四、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报名表。

2.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开户许可证。

4.投标人的公司简介、产品资质报告及近两年主要施工项目一栏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投标人报名时需缴纳5000元投标保证金,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开标后无息退还。

6.投标单位须具备的条件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报价原则

1.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合作过程中不确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报价中所包含所有子项涨价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合理投标报价,投标价格为不含税价。

2.为准确了解劳务作业量及作业环境情况,投标人必须参与现场勘察,否则不得参与投标。

六、评标原则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完成标书制作的,按照废标处理。

2.本次招标为项目门窗分包招标,合同期限为2024年9月11日至紫御凤凰府项目9#门窗分包工程完成后门窗质保期结束且质保金结清为止。

3.本次招标为紫御凤凰府项目9#门窗分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根据投标单位报价选择一家预中标单位。

4.评标组根据投标+单位报价情况,按照除税价最低报价确定一家预中标单位,并由评标小组与预中标单位进行洽谈,确定最终中标价格;若存在三家及以上最低报价相同,则按照通过密封报价形式确定中标单位及最终价格。

5.投标单位需按招标要求缴纳5000元投标保证金,若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按废标处理。

6.投标单位未达到三家按流标处理。

7.内部开标,投标单位不参与开标,合理低价中标。

8.若有其他特殊情况,由招标管理小组成员共同商议确定。

七、标书构成

投标书、报价表,公司简介、资质及形象工程等。

八、投标时间要求

1.投标报名:2024年8月31日12:00至9月7日12:00。

2.资格审查:招标管理小组于2024年9月7日15:00完成对投标报名厂家的资格审查。

3.发放标书:2024年9月7日16:00前完成标书发放。

4.投标截止日期:2024年9月10日16:00。

5.评标:招标管理小组于2024年9月10日16:00前完成开评标工作。

6.招标管理小组于2024年9月10日前完成招标报告会签报批工作,并再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中标单位。

7.招标合同期限:2024年9月11日至紫御凤凰府项目门窗分包工程完成后门窗质保期结束且质保金结清为止。

九、保证金缴纳信息

户 名:德州海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云支行

银行账号:370*****790*********

备注:报名单位通过阳光平台可下载获取标书。同时,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账户汇至德州海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账户,并在递交报名资料的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的复印件(投标单位盖章),拒绝现金缴款。

十、答疑

各投标单位若对本次招标内容有疑问,可将相关情况在投标截止日前发至conch619@163.com,并联系招标人信息联系人,我公司将及时给予答复。

十一、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德州海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山东德州庆云县经开发昆仑路和东环北路交叉口(德州海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桂处长:189*****288

刘经理:159*****573

十二、监督电话

海螺新材执纪监察审计室:电话:0553-*******

,庆云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紫御凤凰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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