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三批街巷硬化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16年第三批街巷硬化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兴和县2016年第三批街巷硬化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JT-JL-1620

1、招标条件

乌兰察布市兴和县2016年第三批街巷硬化工程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依据兴和县交通局,兴交字[2016]89号 已由兴和县交通局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招标人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交通局,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就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兴和县境内

2.2、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3、路面类型:水泥混凝土路面

2.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施工监理标划分1个标段,划分数据见招标范围:

2.5、计划工期:

施工监理工期:2016年10月15日至2016年11月20日,服务期为24个月;

2.6、招标范围

施工监理标段号:JL-1(TJ-1、2标段)

监理合同段号

施工标段号

工程名称

里程(公里)

主要工程内容

JL-1

TJ-1

赛乌素镇

25个自然村

19.6

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及安全设施等

大库联乡

28个自然村

20.8

鄂尔栋镇

8个自然村

6.3

城关镇

6个自然村

6.8

TJ-2

民族团结乡

29个自然村

24.6

五股泉乡

28个自然村

21.3

大同夭乡

7个自然村

5.1

店子镇

2个自然村

1.7

注:1)主要工程内容:路基、路面及安全设施等

2)以工程量清单为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①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②近5年内(2011年3月1日至现在)成功地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工作不少于1项,并通过交工验收。(附件一)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4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

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十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需附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监理标段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9月1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察右中旗政务服务中心(205)购买招标文件。

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除外)、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除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及法人代表身份证,上述资料及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

5.2 监理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1000元。

5.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网址、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递交文件地点另行通知。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和县交通局

联系人:罗秀云

联系电话:139*****601

招标代理:内蒙古冠旭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岳鹏程(市交易中心125室)

交易平台名称: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乌兰察布市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中心B区2号楼

邮政编码:012000

联系人:夏世明 (市交易中心235室)****-*******

李莉 (市交易中心229室)****-*******

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要求

附件3-1 资 质

项 目

要 求

资 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附件3-2 业 绩

项 目

要 求

业 绩

2011年1月1日~至今,成功地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工作不少于1项。

附件3-3 人 员

序号

监理岗位

资格要求

最低数量

备注

1

总监理工程师

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并取得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8年以上公路施工监理工作经验,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年龄60岁以下。

1

2

试验室主任

路桥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1

3

监理员

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或经过专业监理技术培训并且考试合格,2年以上施工监理工作经验。

1

4

试验员

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2年以上试验检测工作经验。

1

5

安全员(可兼)

初级及以上职称,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培训合格证,至少4年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经验

1

注: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自有人员,且在本单位进行岗位登记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附件3-4 财 务

项目

要 求

备注

财务能力

2013年度~2015年度 财务审计报告,反映的财务状况良好。(如2015年度未出则提供2012年度~2014年度,新成立公司只需提供应有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即可)

附件3-5 诉讼和履约

项 目

要 求

备注

诉讼和履约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

4、投标人在2013年1月1日~至今未因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质量事故、或重大合同纠纷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通报过。

5、投标人在2013年1月1日~至今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通报过。

6、投标人没有商业贿赂行为。

7、投标单位、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10年内无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评标办法

1.总则

1.1 为规范本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从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共同组成,人数为7人单数,其中评标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工程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1)初步评审;

(2)资格审查;

(3)详细评审;

(4)投标文件的澄清;

(5)综合评分;

(6)财务评审;

(7)推荐中标候选人;

(8)编写评标报告。

4.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内均要求任何有文字页(不包括内封面、目录、公证书封面及封底)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并且要求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书及公证书;

(5)监理服务期、工程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7)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废标处理。

5.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试验、检测设备、财务能力、履约情况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6.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监理能力、管理水平及投标人以往监理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分别评审打分,满分100分;技术、商务、财务分值分别为40分、50分、10分。

6.1 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废标处理。

6.2 技术评审

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25分

(2)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 10分

(3)对本工程的建议 5分

6.3 商务评审

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 35分

(2)监理设施和设备 5分

(3)监理业绩与信誉 10分

6.4 财务评审

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的评审后,在纪检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拆封投标人的财务建议书信封,只有通过前述初步评审、资格审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财务评审。

6.4.1 投标人通过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财务建议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投标价;

(2)投标人所报的监理服务费在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以内。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废标处理。

6.4.2 算术性修正

(1)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一经开标宣布,无论何种原因,不准改变。

(2)评标过程中不再进行算术性修正。合同签订前,在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变(投标人须知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的前提下,招标人将对中标人的财务建议书进行详细审查,修正其运算上的细微差错,并将此调整结果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确认。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6.4.3 计算评标基准价(D)(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通过财务评审的报价为有效报价。评标基准价等于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6.4.4 计算财务得分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 中:F1——投标人财务得分;

F——财务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10;

D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0.2;若D1<D,则E=0.1。财务得分最低为0分。

7.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作废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8.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与财务评分之和。

9.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委员会将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推荐前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排名第二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排名第三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当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技术评分高的优先;当综合得分与技术评分均相等时,以报价低的优先;当综合得分、技术评分、投标报价均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考虑后择优确定排名顺序。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合格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2)当通过开标审查、初步审查、资格审查或详细评审中任一阶段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具备竞争性,决定是否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或建议招标人重新进行招标。

10.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10.1 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

10.2 开标记录情况

10.3 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情况

10.4 评标采用的标准、评标办法

10.5 投标人排序

10.6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10.7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0.8 附件

附件1 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附件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附件3 开标记录表

附件4 初步评审表

附件5 资格审查表

附件6 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表

附件7 技术评审、商务评审评分表

附件8 技术、商务评分汇总表

附件9 财务评审评分表

附件10 综合评分汇总表

附件11 投标人评分排序表

附件12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技术、商务评分细则

(一) 商务评审,50分

1、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满分35分);

(1)总监理工程师(满分10分)

(2)试验室主任 (满分10分)

(3)监理员、试验员、安全员(满分15分)

2、监理设施和设备(满分5分):

3、监理业绩与信誉(满分10分);

(二) 技术评审,40分

1、监理大纲和措施(满分25分)

根据技术建议书论述的合理性、可行性酌情给分。本项分值分配如下:

(1)监理项目概述、监理工作范围(2分)

(2)工程质量监理的内容与方法(4分)

a.质量监理方面的独到见解和具体行之有效的措施;

b.质量控制的内容和方法论述;

c.对可能的质量问题所采取的对策和预控方法;

质量监理方案如有重要问题遗漏或论述错误的每项可酌情扣分分,本项扣分最多不超过1.6分。

(3)工程进度监理的内容与管理方法和措施(3分)

(4)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的内容与方法(3分)

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方面的具体管理方法和措施。工程计量与支付的准确性,避免滥用职权、不合格工程亦支付、重复计量、超前支付、超量支付的措施。

(5)合同管理的内容与方法(3分)

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合同管理问题,提出具体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及措施,避免重大工程变更、索赔事件的发生,确保发包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6)组织协调的内容与方法(2分)

(7)环境保护监理的内容与方法(2分)

(8)施工安全监理方法和保证措施(2分)

(9)适用于本项目的具体的旁站监理方案(2分)

(10)应付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和措施(2分)

2、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及对策(10分)

从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监理五方面对实施过程中的难点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每项1.2~2分)。

3、对本工程的建议(5分)

投标人根据多年行业管理经验、监理实践,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就管理模式、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方面(但不限于这些方面)向发包人提出合理的建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监理 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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