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咨询评估服务单位(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咨询评估服务单位(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重新发布)
项目编号:FW0115G160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南工业新城现代有轨电车工程项目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咨询评估服务单位选择"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咨询评估服务单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南工业新城现代有轨电车工程项目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咨询评估服务单位选择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哈南工业新城
2.4资金性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2.5招标范围:完成哈南工业新城现代有轨电车工程项目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咨询评估工作、报告书的编制、直至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取得相关审批手续,以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计划合同履约日期(或服务期限):以双方签订合同协商日期为准
2.7质量(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咨询类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2)具备独立完成通过黑龙江省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评审和黑龙江省地震局行政确认的能力;
(3)具有中国地震局核发的全国范围内各种类型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甲级资质;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5)具备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6)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3年9月日至投标登记截止时间止)至少独立完成过2项地震安全评价工作,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有效的合同、中标通知书);
(7)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3年09月01日-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下同),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受贿记录、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8)投标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能够独立承担采购项目供应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未同时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同时还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4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
3.5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招标人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咨询企业,均可针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4.1拟参与本次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项目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全责;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9月05日至2016年09月0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有效的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包括参加政府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附投标人在法定时限内公示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http://gsxt.saic.gov.cn/)、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至少提供参加本次投标前6个月的有效证明)、类似业绩佐证材料等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影印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二楼大厅进行投标登记。投标登记处联系电话:****-********-忱义。逾期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4.4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单上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等,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暂定为:2016年09月25日上午0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暂定为:2016年09月25日上午09时00分;(具体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
5.3投标人应于上述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委派专人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招标人不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5.4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投标文件、以及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

7、其他
7.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方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7.2投标人的异议、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投标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近3年内(2013年09月01日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4本项目所需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等请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下载( http://www. hljcygl.com);
7.5有关本次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8、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哈平路集中区云谷3号楼
邮 编:150030
项目联系人: 郭宇大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号98号楼
邮 编:150001
联 系 人:李丽娜
电 话:********87-1(招标一部)189*****525
授权传真:****-********
授权企业E-mail\cyzbhn@163.com
日 期:2016年09月 0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发布 咨询评估 安全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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