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房16项大修工程及牡供电段办公楼地沟给水管病害整治劳务分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哈房16项大修工程及牡供电段办公楼地沟给水管病害整治劳务分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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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房 16 项大修工程及牡供电段办公楼地沟给水管病害整治劳务分包项目竞争性
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TFFB-LN2024297)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哈房 16 项大修工程及牡供电段办公楼地沟给水管病害整治劳务分包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哈尔滨市铁房建筑工程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哈房 16 项大修工程及牡供电段办公楼地沟给水管病害整治劳务分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哈房 16 项大修工程及牡供电段办公楼地沟给水管病害整治劳务分包项目)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
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资质要求如下: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拟派施工现场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
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业绩要求:至少具备 3 项近三年内(2021 年至今)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佐证材料(业
绩佐证材料:有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供应商需具备开具工程 9%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提供近三年内类似工程增值税专用发
票复印件);
(5)供应商需要提供近一年的审计报告书(需出具审计报告书单位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人
员专业证书扫描件)或财务情况和交易的财务资料;
2.本次采购要求本项目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现场负责人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不得被
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
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本次采购要求潜在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现场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后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前);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
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未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
异常名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供应
商,均可针对本采购项目向采购人提出投标申请。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
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禁止任何形式的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
九条: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在项目实施时,若供应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责
任和义务,出现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等情形时,采购人将立即终止合同,同时给采购
人造成损失的,将由各责任方对采购人进行连带赔偿并消除不良影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其相应责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04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9 月 02 日至 2024 年 09 月 04 日,每天
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到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新区外滩 1898,A5 栋 2 单元 2401 室)
获取竞争性竞谈文件。逾期不予受理。2.谈判文件售价 500 元/标段/供应商,谈判文件售后
不退。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谈判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供应商提问、质疑以及采购人对谈
判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邮箱方式网上进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09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新区外滩 1898,A5 栋 2 单元 24 层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09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新区外滩 1898,A5 栋 2 单元 24 层开标室
七、其他
哈房 16 项大修工程及牡供电段办公楼地沟给水管病害整治劳务分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

1.采购条件
哈房 16 项大修工程及牡供电段办公楼地沟给水管病害整治劳务分包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
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拨款,采购人为哈尔滨市铁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
构为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哈房 16 项大修工程及牡供电段办公楼地沟给水管病害整治劳务分包项目;
2.2 项目编号:TFFB-LN2024297;
2.3 项目概况:
依据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房建公寓段要求,对绥芬河车间-牡机绥芬河车
间院内供热管网病害整治、牡供电一面坡供电公寓天棚火灾隐患及电线路老化、牡车一面坡
装卸办公室天棚保温层火灾隐患及电照设备破损、牡工治山养路工区天棚保温层火灾隐患及
电照设备破损、牡车长汀站舍天棚保温层火灾隐患及电照设备破损、牡车长汀站货办天棚保
温层火灾隐患及电照设备破损、牡车宁安站舍天棚保温层火灾隐患及电照设备破损、牡丹江
乘务员公寓水落管病害整治、牡机本段电机库职工休息室塑钢窗及外墙苯板破损、绥阳南站
行车重要岗点窗户病害整治、牡综合车间-牡车辆乙 3 号箱电气系统病害整治、牡综合车间-
牡车苇河站舍天棚消防病害整治、牡综合车间-牡丹江机务段老教育楼电气系统及卫生间病
害整治、绥芬河车间-绥站绥芬河北厂信号楼病害整治、亚布力站室外排水整治、牡供电段
办公楼地沟给水管病害整治。进行综合维修
2.4 服务期限(完成期限):哈房 16 项大修工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70 日历天;牡供电段办
公楼地沟给水管病害整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日历天(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2.5 建设地点:绥芬河、一面坡、治山、长汀、苇河、宁安、牡丹江、绥阳;
2.6 采购范围: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
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履约能力,资质要求如下: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拟派施工现场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
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业绩要求:至少具备 3 项近三年内(2021 年至今)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佐证材料(业
绩佐证材料:有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供应商需具备开具工程 9%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提供近三年内类似工程增值税专用发
票复印件);
(5)供应商需要提供近一年的审计报告书(需出具审计报告书单位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人
员专业证书扫描件)或财务情况和交易的财务资料;
3.2 本次采购要求本项目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现场负责人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不得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
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本次采购要求潜在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现场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后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前);
3.4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
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
营异常名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供
应商,均可针对本采购项目向采购人提出投标申请。
3.7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
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禁止任何形式的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
九条: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在项目实施时,若供应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责
任和义务,出现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等情形时,采购人将立即终止合同,同时给采购
人造成损失的,将由各责任方对采购人进行连带赔偿并消除不良影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其相应责任。
4.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9 月 02 日至 2024 年 09 月 04 日,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天马盛
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新区外滩 1898,A5 栋 2 单元 2401 室)获取竞争
性竞谈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 谈判文件售价 500 元/标段/供应商,谈判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谈判活动发
生的所有费用自理。供应商提问、质疑以及采购人对谈判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邮箱方式网上进
行。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09 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在
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新区外滩 1898,A5 栋 2 单元 24 层开标室指定地点,
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5.2 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新区外滩 1898,A5 栋 2 单元 24 层
开标室。
5.3 所有响应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
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市铁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曲线街 75 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9917776668
采购代理机构: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新区外滩 1898,A5 栋 2 单元 2401 室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18646567852
邮箱:shandongtianmahrb@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哈尔滨市铁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铁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曲线街 75 号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991777666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新区外滩 1898,A5 栋 2 单元 2401 室
联 系 人: 任先生
电 话: 18646567852
电子邮件: shandongtianmahr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劳务分包 办公楼 给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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