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民生物流等2个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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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建设项目验收信息公示
渝环(两江)字〔2016〕95号
我局即日受理了建设单位竣工环保验收许可申请材料,并拟验收合格,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全本附后查询。
序号 | 信息内容 | |
320 | 项目名称 | 中商.两江公馆项目 |
建设单位 | 中商旺达重庆实业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鱼复工业园 | |
验收监测/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 / | |
公示期 | 2016年9月6日—2016年9月12日 | |
一、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327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182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23层办公楼、2栋26层高层住宅楼、1栋32层高层住宅楼和配套商业裙楼及地下车库。 根据渝环发〔2013〕88号文件,市政污水管网已覆盖项目区域,或建成后2年内市政管网能覆盖区域,房地产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能直接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不再进行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备案、试生产审批及竣工验收监测,项目建成后经现场检查满足环评要求的,直接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排放及治理。 住宅每套房都统一设置了共用烟道,商业用房修建了独立的升到塔楼顶的专用烟道,餐饮油烟由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地下车库设置机械排风系统,其排风口位置避开住宅和人群集中活动区域。商业污水处理设施废气经专用管道引至3#塔楼顶部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组设于地下车库设备用房内,备用柴油发电机组废气通过专用烟道在1#楼高空排放。 (二)废水排放及治理。 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 (三)噪声治理。 水泵、风机安装在地下专用设备房内,设备采购时选用低噪声设备。 (四)固废治理。 生活垃圾袋装收集,由环卫人员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 | ||
序号 | 信息内容 | |
321 | 项目名称 | 长安民生物流CFMA汽车分拨中心 |
建设单位 | 重庆长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北部新区经开园D61号地块 | |
验收监测/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 重庆市沙坪坝区环境监测站 | |
公示期 | 2016年9月6日—2016年9月12日 | |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在新建办公楼、加油点(自用)、装车场、门卫等。总用地面积为130408.75㎡(195.61亩),总建筑面积1397.6㎡(均以规划部门审批为准),总投资6000万元,环保投资6万元。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排放及治理。 严格按照《重庆市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和经开区“蓝天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禁止燃用原煤及煤制品。 (二)废水排放及治理。 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的一级标准排放,洗罐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应设伸顶通气立管,并定期维护清掏,以保证处理效果。 (三)噪声治理。 合理布置等高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要求,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治理。 规范设置固体废物临时收集、堆放场(点),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集中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5日内以电话、信函、邮件、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受理中心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可在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
电子邮箱:cqhbljfj@163.com
联系地址:重庆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52号渝兴广场B5座7楼
邮编:401121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
2016年 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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