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工业大学国家海洋食品中心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大连恒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大连工业大学的委托,对大连工业大学国家海洋食品中心建设项目(采购文件编号:HXZB
********004,计划编号:LNZC
********182)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 分包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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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小动物活体成像系统(进口)、微型电子自旋共振波谱仪(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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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荧光光谱仪(进口)、场发射高分辨扫描电镜(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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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微焦点CT(进口)、全自动血凝分析仪(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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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生物分子相互作用分析仪(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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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 三重串联四极杆气质联用仪(进口)、串联四极杆线性离子阱质谱仪(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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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 等温滴定量热仪(进口)、圆二色光谱仪(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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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6个合同包,本招标项目以包为基本投标单位,投标人可以投一包或多包,兼投兼中。但不能只对个别设备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2、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A、B、C、D、E、F包提供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本次采购文件中的”计算机、显示器、打印机”要求投标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期)》内的产品,否则视其报价文件无效(须提供证明材料)。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 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A 、B、C、D、E、F包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经销商;
(2)A 、B、C、D、E、F包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主要产品生产厂家的合法有效授权;
(3)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辽宁省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6年9月16日16:30(节假日除外,每日8:0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供应商可到大连恒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海达北街91号物流商贸大厦七楼)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招标文件需支付成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文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A: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B: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C:如果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商(或国内总代理),须具备投标产品制造厂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国外产品授权书须提供中文版本翻译。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9月27日09:15(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5楼第8受理区及第6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连工业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大连恒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海达北街91号物流商贸大厦七楼
项目联系人:盛小飞
联系电话:
****-********-****传 真:
****-********-****大连恒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