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处罚公示
一、鲁农(渔政)罚〔2024〕80号。张成振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未按规定配备救生设备;临水作业未穿着救生衣;在船工作期间未携带有效的渔业船员证书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一条、《山东省渔业船舶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九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给予张成振如下行政处罚:(1)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没收渔获物口虾蛄、笔管蛸、螃蟹、杂鱼混合物18千克,并处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2)未按规定配备救生设备: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3)临水作业未穿着救生衣: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4)渔业船员在船工作期间未携带有效的渔业船员证书: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共计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08月17日
二、鲁农(渔政)罚〔2024〕81号。朱向林在船工作期间未携带有效的渔业船员证书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给予朱向林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08月17日
三、鲁农(渔政)罚〔2024〕89号。赛宗允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临水作业未穿着救生衣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一条、《山东省渔业船舶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九项,给予赛宗允如下行政处罚:(1)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罚款人民币陆仟元(¥6000.00);(2)临水作业未穿着救生衣: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共计罚款人民币陆仟伍佰元整(¥6500.00)。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08月17日
四、鲁农(渔政)罚〔2024〕90号。陈仕锋在船工作期间未携带有效的渔业船员证书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给予陈仕锋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08月17日
标签: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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