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扫描服务招标公告
德化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扫描服务招标公告
采购内容:
采购人面向具备涉密资质(提供相关证明)的企业采购案件卷宗档案数字化加工及整理服务,中标人派驻现场的人员负责我院电子卷宗扫描、转档、装订等任务,需完成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内新收案件的随案生成及办结案件的扫描、转档、装订工作。
投标人应在投标时提供驻场人员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同时签署保密协议,其他具体要求如下:
一、驻场人员技术要求:
1.专科或以上学历。
2.服务队伍成员须拥有省级(或以上)档案部门颁发的档案管理岗位培训证书。
3.配合采购人完成电子文档中心电子卷宗相关工作。
4.入场前需将详细人员信息(姓名、年龄、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等)交予甲方进行审核,甲方有权对派驻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或面试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进场。
5.具备一年以上法院电子卷宗扫描相关经验;
二、设备及技术保障要求:
1.需提供满足服务主要设备:2017年1月1日以后的主要设备采购发票复印件、3C证书、设备介绍(发票内容名称要与设备品牌型号一致)。
2.主要设备:提供≥2台A3高速扫描仪加工设备(为了保证扫描效果和质量,扫描设备必须满足或高于以下标准:CCD传感器,每分钟≥50页,U型/直型双通道进纸,中国生产)。高价值、易破损的材料必须使用平板(CCD传感器,中国生产)方式进行扫描。
3.其他所需设备:≥1台A4高速扫描仪(中国生产)、≥3台台式电脑(中国生产)等均由投标人自行配备。
4.投标人需拥有全国法院电子卷宗或档案数字化项目经验,须提供合同复件。
5.投标人需拥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类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驻场人员工作纪律要求:
1.跟随采购人上下班时间和节假日安排,若有紧急任务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到场;
2.遵守采购人现有考勤制度,有事请假外出应向采购人指定的人员报备;
3.注意保管使用采购人提供的内网电脑设备,不得违反采购人现有的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4.驻场人员不少于2人。
附注:
投标人的报价含税及人员所需其他费用。
合同有效期:一年(具体时间以人员入场时间为准)。
验收标准:根据中标人提供季度验收申请,每季度支付一次费用。
结算:根据中标人提供的正式税务发票和验收单,每季度支付一次费用。
说明:
1.密封报价参与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参与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复印件应附在报价表后。
2.本项目报价上限为******元(含税),超过限价的密封报价无效。
3.密封报价参与人应按照本表格式提交密封报价,与格式不符者报价无效。
4.密封报价表需盖参与人公章并作密封处理。
5.开封时间:2024年9月6日下午3:15(若时间有变另行通知),开封地点:德化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8楼会议室。
6.若有两家参与人总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价,现场进行第二次报价,以价低者为中标人。
联系人:郑先生 188*****837
标签: 电子卷宗随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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