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器设备采购(包安装)招标公告

空调器设备采购(包安装)招标公告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三、四号线工程”项目经政府批准,资金已经到位。广东机械进出口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州市轨道交通三、四号线车辆段及综合基地分体式空调器设备采购(包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广州市轨道交通三、四号线车辆段及综合基地的通风空调系统中,除综合楼采用多联式空调系统(已招标)外,其余包括三号线车辆段的运转办公楼、材料总库办公楼、检修库夹层办公楼、牵引变电所蓄电池室等以及四号线车辆段的材料总库办公楼的空调等拟采用设置分体空调器方式。性能按具备冷暖型要求、各主要技术参数仅按夏季空调考核。
二、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
三、资金来源:广州市政府筹资。
四、招标设备名称:分体式空调器。
五、招标内容:广州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四号线车辆段及综合基地分体式空调器设备及备品备件一批以及安装等相关的服务。
六、资格预审要求:
有意承担该项目的投标人,请于 2005年 9 月12日10:00-16:00(北京时间)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润路333号1楼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大厅)报名(*报名企业须具有“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备材料类IC卡”,并在报名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的,在被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参与。参与投标的只能是产品的生产制造商(如同一集团公司内部是采取生产、销售分离制度的,允许其销售公司/集团公司参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按以下顺序装订):
1)资格预审申请函(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资格预审文件,则须提交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银行或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5)申请人公司基本情况及生产制造商ISO质量管理体系资料;
6)近三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及附注,新成立的公司可根据其成立的时间提交短于三年的财务报表;

上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须于2005年 9月12日10:00-16:00(北京时间)递至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广州市天润路333号1楼)。
资格预审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页签。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逾期收到的文件以及邮寄、传真的文件。
七、招标代理机构将会同招标人对文件进行审查,并将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法:
招标人: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地址:广州市中山五路219号中旅商业城16楼
邮政编码: 510030
联系人:邓毅璇麦颖妤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机械进出口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楼
邮政编码:510080
联系人:黄伟俊 梁 欢
电话: ***-********~70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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