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家村林场大院改扩建招标公告
柳家村林场大院改扩建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柳家村林场大院改扩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柳家村林场大院改扩建工程;
2.2 招标规模:6000㎡;
2.3 招标范围: 详见图纸;
2.4 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柳家村。
2.5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工期:30天;
2.6 质量目标:合格标准;
2.7 计划投资:32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应符合住建部、省、市的相关文件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承包工程范围要求;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工程师),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各1人,管理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职称证或岗位证。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3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5 诚信要求: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外阜企业办理入吉备案须执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及吉建管【2015】50号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8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受贿行为记录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的检察院或上一级检察院开具)
3.9本工程招标活动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订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授权委托人。否则,按其投标将被否决。
3.10本工程招标项目,投标单位项目经理需与报名及投标文件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9 月 5 日至2016年 9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与原件等同效力);(3)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出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6年 9 月 27 日9时整,地点为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评标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承诺文件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的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为预中标人。
七.付款方式
每月按工程进度支付完成工程量70%工程款,完工后预留保修金外余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留取5%质保金,一年后无重大质量问题后返还。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柳家村民委员会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柳家村
联系人:吕彦波
电 话:133*****20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皓月大路4068号
联系人:王经理
电 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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