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苗族风貌街区文化配套项目望云路、沿河路牌坊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三次)
屏边县苗族风貌街区文化配套项目望云路、沿河路牌坊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三次)
项目编号:HHZB*******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屏边县苗族风貌街区文化配套项目望云路、沿河路牌坊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采购人为屏边县旧城改造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屏边县苗族风貌街区文化配套项目望云路、沿河路牌坊工程
2.2 采购预算:49.664718万元
2.3 项目范围:望云路牌坊、沿河路牌坊
2.4 项目地点:屏边县望云路、沿河路
2.5 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2.6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供应商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企业无行贿犯罪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原件;(无行贿犯罪记录时才能中标。由供应商自行查询并将行贿犯罪记录通知附于响应文件中)
3.3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
3.4省外入滇投标企业具备有效的入滇备案证或已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云建建[2015]342号文)管理规定进行企业资质信息登记,并提供相关登记备案资料。
3.5若外来企业中标,中标后须办理入州备案证
3.6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应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600元,此费用售后不退。
5.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请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备同等效力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按顺序制作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屏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屏边县昆河路文化体育馆斜对面老检察院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红河州财政局网站(www.hhcz.hh.gov.cn)、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www.hhzy.net)等网站上发布。
8、谈判保证金
谈判人申请人请于2016年09月09日下午17:30分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人民币¥10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
户 名: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蒙自建行明珠路支行
银行地址:红河州公务员小区旁
联系人:唐智梅
交纳保证金联系电话:****-*******
9.联系方式
约谈人:屏边县旧城改造建设指挥部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余攀
联系人:尹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秦臻
联系人:杨帆
电 话:****-*******
联系地址: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
邮编:661200
日 期:2016年9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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