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特殊儿童康复中心开展迎国庆残健融合活动的比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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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儿康中心开展迎国庆残健融合活动项目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采购。

一、合格的比选参与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承接本项目的承接能力;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参与。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开展迎国庆残健融合活动

2、 项目要求:

(1)、采购数量及预算价格

物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开展迎国庆残健融合活动

1

******

******

(2)、参数要求:

1.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切实可行的活动保障方案,完成活动策划、设计、会场布置、会务保障及相关会务安排,提供活动相关摄影摄像、灯光音响、互动直播等专业服务。
2、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自行勘察选定活动现场,制定场地布局整体方案、活动场地平面设计、活动海报设计、活动区域舞美场景设计、演出策划、节目编排等,明确工作计划进度,细化任务分工,筹备、协调、落实相关工作。
3、活动现场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合理设置活动区域;搭建节目活动场地和演出舞台;配置音频、视频、灯光等设施设备,做好相应主要设备的备份;准备邀请函、席卡、停车证、活动议程等材料;制作活动所需易拉宝、宣传板、指示引导标识等;提供摄影摄像、礼仪、安保、医疗保障等专业人员及其服务;提供特殊儿童节目演出接送服务;制作前期预热、活动现场及后期总结图文视频。

4、负责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

(3)、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拥有完善的策划协调、会场搭建等多工种执行能力;

3.应就本项目建立专属的执行团队,以有效配合本项目的执行;

4.近三年内,经营及相关活动中无不良记录,在行业内信誉良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4)、服务要求:

1.具备策划筹备大型文艺演出活动的经验;

2、具有操办残疾群体或特殊儿童文艺展示演出等相关主题的经验。

3、具备一定特殊儿童康复领域的专业知识。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

4、服务地址:临沂北路265号。

5、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比选文件的递交

1、文件递交

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可于 2024 年 9月 3日10:00时起至 2024 年9月 9日16:00时止,将材料快递至浦东新区临沂北路265号上海市特殊儿童康复中心(详见联系方式):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所有文件应盖章确认。

2、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比选文件的将被拒绝。

3、本次采购方式为比价采购。

注:比选参与人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一致。

五、联系方式

比选发起人:上海市特殊儿童康复中心,地址:浦东新区临沂北路265号。

邮编:******

联系人:庄亮

电话:*********5422

标签: 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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