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特殊儿童康复中心开展迎国庆残健融合活动的比价公告
上海市特殊儿童康复中心开展迎国庆残健融合活动的比价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儿康中心开展迎国庆残健融合活动项目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采购。
一、合格的比选参与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承接本项目的承接能力;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参与。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开展迎国庆残健融合活动
2、 项目要求:
(1)、采购数量及预算价格
物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开展迎国庆残健融合活动 | 个 | 1 |
(2)、参数要求:
1.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切实可行的活动保障方案,完成活动策划、设计、会场布置、会务保障及相关会务安排,提供活动相关摄影摄像、灯光音响、互动直播等专业服务。 4、负责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 |
(3)、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拥有完善的策划协调、会场搭建等多工种执行能力; 3.应就本项目建立专属的执行团队,以有效配合本项目的执行; 4.近三年内,经营及相关活动中无不良记录,在行业内信誉良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
(4)、服务要求:
1.具备策划筹备大型文艺演出活动的经验; 2、具有操办残疾群体或特殊儿童文艺展示演出等相关主题的经验。 3、具备一定特殊儿童康复领域的专业知识。 |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
4、服务地址:临沂北路265号。
5、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比选文件的递交
1、文件递交
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可于 2024 年 9月 3日10:00时起至 2024 年9月 9日16:00时止,将材料快递至浦东新区临沂北路265号上海市特殊儿童康复中心(详见联系方式):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所有文件应盖章确认。
2、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比选文件的将被拒绝。
3、本次采购方式为比价采购。
注:比选参与人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一致。
五、联系方式
比选发起人:上海市特殊儿童康复中心,地址:浦东新区临沂北路265号。
邮编:******
联系人:庄亮
电话:*********5422
标签: 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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