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第3次

2024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第3次

项目需求详情

一、对2023年度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等项目,共计14个项目,具体项目为1.购买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服务和运维资金156万元;2.基因测序能力建设资金289.7万元;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159.29万元;4.环境监测费142万元;5.改造及维修学生宿舍所需经费469.23万元;6.松岭区殡仪馆内部设施设备项目36.32万元;7.新林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支出项目193万元;8.新林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980万元;9.新林区自来水厂升级改造项目1100万元;10.行署办公楼维修191.61万元;11.办公楼电梯维修128万元;12.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技术服务项目180万元;1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二、部门预算整体及所属二级单位做为开展2023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单位,营商环境局1家。
三、开展对大兴安岭地区绩效管理人员至少1次绩效业务培训。
四、需开展绩效现场评价。
五、按项目和部门分别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六、其他涉及预算绩效相关的工作。
展开

项目名称:2024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第3次)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服务周期:45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按供应商报价的先后顺序确定

竞采最低限制:¥*****

服务实施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民路205号

联系人:

报名开始时间:2024-09-02 13:11:49

报名结束时间:2024-09-09 09:00:00

发布时间:2024-09-02 10:11:49

采购编号:HLJGCYC200*****202********

采购单位: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财政局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一家。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标签: 绩效评价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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