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选广州市花都区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社会组织注销清算审计服务单位的公告
关于公开招选广州市花都区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社会组织注销清算审计服务单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优化社会组织营商环境,减轻社会组织负担,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和财政结算的相关规定,我局现就2024年度区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社会组织注销清算审计工作进行公开招选,详细如下:
1、项目名称:2024年度区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社会组织注销清算审计项目。
2、服务内容:负责对在花都区民政局登记注册,按规定进行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开展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或注销清算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3、采购预算:该服务项目实行控制包干价,控制包干价最高限额10万元,要求出具审计报告数量不低于25份。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合法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5)为便于与我局对接相关业务,报名单位须在花都区内设有办事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5、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报价单(单价、总价、可出具的审计报告份数);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报名的);
(4)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报名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各公示网页截图复印件及没有上述情形的承诺书;
(6)其他可证明报名单位在社会组织审计工作上具备丰富经验的佐证材料等;
(7)联系方式(联系电话、邮箱号等)。
6、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报名单位应于2024年9月10日18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二楼社会组织管理科(花都区公益路35号,联系电话:020-********),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
2024年9月2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