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海门港新区包场镇中心卫生院“医学检验标本外送检验服务”

南通市海门区海门港新区包场镇中心卫生院“医学检验标本外送检验服务”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南通市海门区海门港新区(包场镇)中心卫生院就南通市海门区海门港新区(包场镇)中心卫生院医学检验标本外送检验服务进行遴选谈判,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医学检验标本外送检验服务项目

二、本项目最低检测价格下浮率为65%,投标下浮率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1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项目与本项目相关)。

1.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采购方式:检测价格下浮率高的作为第一中标方,按排名先后选择合作单位。

五、供应商招标文件获取、报名、投标文件递交:

1.招标文件获取:到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自行下载;

2.报名邮箱*********@qq.com,报名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9 月6日下午15:00。

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海门区卫健委公共卫生中心1212会议室。

六、考察

投标人报名后,我院会择期对投标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完成符合我院各项要求后,出具考察完成回执单,拿到回执单的投标人可参加本次招标。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39*****828

采购单位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为民路6号

对有关技术、采购需求问题及有关采购文件的询问,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友情提醒:

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3.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南通市海门区海门港新区(包场镇)中心卫生院检验外送项目第三方检测机构招标文件.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学检验 检验服务 标本外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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