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人民医院口腔耗材三次采购公告
太湖县人民医院口腔耗材三次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太湖县人民医院口腔耗材(三次)采购项目已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太湖县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2.2项目名称:太湖县人民医院口腔耗材(三次)采购
2.3项目地点:太湖县人民医院
2.4项目概况:详见附件。
2.5招标范围:医疗耗材
2.6供货周期:合同签订1年(采用1+1+1模式,服务期满,经太湖县人民医院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2年)(如合同执行期间与国家、省市政策或规定不符,按国家、省市相应政策执行),根据服务质量每年进行考核。
2.7最高限价(最高投标费率):80%。
2.8包别划分:1个包
2.9评标办法: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最低价评标方法
3、成交原则:
(一)本次采用符合性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以报价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包含样品、资格条件、采购内容、付款方式、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项目完成期等)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评标小组现场开启通过样品评审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评审通过后,根据各家报价由低到高排出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最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二次标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人。
(二)若供应商在中标后不能按时履行质量和服务承诺,则一年内禁止其参与医院所有医疗设备及耗材的采购活动。
4.投标文件的提交方式
4.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6日15时00分
4.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注:
响应文件分正副本,密封递交(封面上注明所投项目具体名称和所投包号,如:太湖县人民医院口腔耗材(三次)采购项目),密封口加盖投标商家公章原章(可邮寄,但须保障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招标采购中心)。
5.联系方式
地址:太湖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普贤路120号)行政楼2楼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方式: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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