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绍春种植设施农业项目用地公示

王绍春种植设施农业项目用地公示



王绍春向我局提出申请,要求占用儋州市大成镇西庆居创造队0.0191公顷林地,全部为IV级保护林地,用于建设王绍春种植设施农业项目,拟使用林地权属为集体。

为了公开、公正地维护林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示上述使用林地情况。公告日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4年9月2日起至2024年9月6日止)。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并附上相关有效的证明材料,公示期满,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项目使用林地审批手续。

特此公示

附件:王绍春种植设施农业项目 勘测定界图1份



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李波;电话:0898-********


王绍春种植设施农业项目 勘测定界图.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施农业 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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