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美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遴选2024年城乡医疗保险学校参保宣传服务合作单位的公示

海口市美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遴选2024年城乡医疗保险学校参保宣传服务合作单位的公示

为做好2024年城乡医疗保险参保宣传服务工作,我委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公开遴选具有开展宣传能力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最终从报名单位中择优确定一家第三方机构开展2024年城乡医疗保险(学校)参保集中宣传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城乡医疗保险参保集中宣传工作(学校)

二、项目预算

10万元

三、项目内容

1.举办学校或服务对象的政策宣传专项活动。根据我委工作需要,制定活动策划方案,走进学校或服务对象,就学生关心的、咨询量较大的问题或医保最新的政策动态进行集中解读,并进行宣传报道,相关政策宣传专项活动不少于5期。

2.医保政策专栏宣传。根据我委宣传需要,依托宣传栏,对学生较为关注的医保知识点进行巡回宣传,宣传的内容不少于8个宣传栏。

3.医保宣传视频制作。针对本年度的宣传情况,拍摄1个学生参保专题视频,视频时长5分钟左右,具体视频时长以我委实际需求为准。

4.医保工作重点亮点宣传。协助我委做好包括医保参保、医保改革、异地就医等工作实效信息的撰写和修改,展示医保部门的担当作为,扩大全社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认知度、认可度,协助撰写和修改的高质量信息不少于5篇。

三、报名单位要求

1.服务机构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服务机构要求具有从事活动策划、拍摄制作经验,具备举办各类活动、展会经验,能按时完成活动相关材料准备及场地布置工作。

3.服务机构要具备各级融媒体平台资源,同时能够整合电台、电视、网络、新媒体、公共交通、应急广播等综合资源,起到在宣传期间扩大影响的作用。

4.信誉良好,行业内无不良记录及违法记录。

5.医保系列宣传仅用于我委对外宣传和对内展示,所有权和使用权归我委所有。承担单位应恪守国家及医疗保障部门的法规和相关工作规则,未经我委许可,不得将有关素材和宣传成果向第三方提供;未经我委许可,不得用于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方面应用。

四、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期限:2024年9月2日-9月6日;

2.提交材料:报名单位请于2023年9月6日下午17:30持项目报价、资质证明、类似项目业绩、服务方案复印件(加盖公章)等报名材料密封打包,送至海口市美兰区群上路1号美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507办公室;

3.联系人:林女士,联系电话:089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保险 宣传服务 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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