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共事务管理局办公车辆招标公告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共事务管理局办公车辆招标公告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事务管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对《西安经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共事务管理局办公车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经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共事务管理局办公车辆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ZT2016-HW-QC-611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事务管理局
地 址:西安市凤城十一路、西安市凤城九路66号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1001室
联系电话:***-********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本项目共分为6个包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A包:7座客车(10辆) 采购预算:¥56.8万元
B包:皮卡(1辆) 采购预算:¥7.58万元
C包:9座客车(1辆) 采购预算:¥9.98万元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事务管理局:
D包:15座客车(1辆) 采购预算:¥18.00万元
E包:17座客车(1辆) 采购预算:¥26.00万元
F包:5座中型车(一辆) 采购预算:¥16.00万元
项目用途:办公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作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
3.投标车辆具有3C认证;
4. 投标人不是以自己制造的货物投标的,应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或代理经销证明;
5.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在本地有维修服务中心;
6.投标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9月7日至2016年9月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 17: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西安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3.文件售价:每包叁佰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八、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9月14日15:30;
2.谈判时间:2016年9月14日15:30;
3.谈判地点:西安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5第三会议室。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毓菲 彭增伟
联系方式:***-********-872;传真:***-********-88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高新四路支行
账 号:********5822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9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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