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镜泊湖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宣传片服务比价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镜泊湖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宣传片服务比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Z202*****982
项目名称: 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宣传片服务
采购方式: 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4350.0000
最高限价(元): 4350.0000
采购成本价(元): 4030.0000
需求详情: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宣传片服务技术参数 2、项目地点:镜泊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 3、评估目的:按照省交通厅《船舶污染物防治专项检查组》在镜泊湖景区进行船舶污染物现场检查要求,将镜泊湖景区船舶污染物防治制作成宣传片,并上报到省交通厅进行全省推广。为确保镜泊湖景区船舶污染物防治工作在全省得到推广,扩大镜泊湖景区知名度和美誉度。 4、技术参数 影片的参数画面清晰度 1920mp4是目前通用的高清规格 技术标准:专业解说、高清画质、特效字幕、配乐 时长:约300秒 序号 位置 名称(数量) 解说内容 技术参数 备注 1. 山庄 镜泊湖景区船舶污染物接受转运处置宣传片 影片的参数画面清晰度 1920mp4是目前通用的高清规格 技术标准:专业解说、高清画质、特效字幕、配乐 时长约300秒 5、本次通告标识牌设计、制作的任务和要求 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宣传片服务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本服务费内包括录制、配音、人工、交通费等。 一是有安全保障措施(有预案、有保险、有安全责任书);; 二是按照采购要求进行施工; 三是技术参数标准和要求全部满足; 四是服从景区工作人员的管理。 五是明细报价表按标识系统每项内容分项报价。 六是有工期保证措施。 七是有质量保证措施。 八有售后服务保证措施,且措施合理可行,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 九是供应商近三年(本项目采购之日以前三年内)具有相应短视频制作履历与经验,提供相应项目合同原件。 6.依据的技术标准 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及执行标准; 《镜泊湖风景名胜区规划》 《镜泊湖水域船舶管理条例》 其他相关规划 二、本次采购需求 对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宣传片进行录制、剪辑、专业解说、高清画质、特效字幕、配乐。 三 、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须具备安全员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四、成果要求 完成工作,提交短视频,达到技术参术标准要求。 五、 时间进度要求 制作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录制工作。

服务周期: 5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镜泊湖风景区景区内
报名开始时间:2024-09-02 14:10
报名结束时间:2024-09-05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黑龙江省镜泊湖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孙庆波
联系电话: 137*****060
联系座机: 0453-*******
四、参与项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置宣传片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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