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年度采购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年度采购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园城市建设局2024-2027年度采购代理机构比选
二、服务内容
负责代理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园城市建设局2024-2027年度(年度考核合格后,合同一年一签)10万元及以上采购项目招投标,具体如下:
1.依法根据采购政策、采购预算编制采购需求、资格预审文件(采用资格预审时)、采购文件;
2.根据项目需要,组织专业人员或专家论证采购文件;
3.依法通过发布采购公告/随机抽取/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供应商;
4.组织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采用资格预审时);
5.依法发布/发售采购文件;
6.根据项目需要,组织采购项目答疑、踏勘现场、履约验收等;
7.依法代收、代退投标保证金;
8.依法组织采购、评审活动;
9.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
10.协助甲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11.依法协助处理开标、评审现场的突发事件;
12.依法协助配合处理投诉、信访、举报及其他监督管理工作。
三、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行为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格(以四川政府采购网上登记为准);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比选不允许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采购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比选方式与结果
此次比选将采用评审比选申请书、综合评分方式开展,选出5家采购代理机构,轮流派发任务,在每年度合同结束时进行考核,实行末尾淘汰制,淘汰1家的同时递补1家。比选结果将及时通知中选单位并发布于高新区管委会官网。
五、报名须知
(一)比选材料内容要求
请参与比选的代理机构务必认真阅读比选文件各板块,严格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并加盖公章。务必:
【严格按照比选申请书模板编写】
【未按比选文件格式要求制作申请书的,一律按无效响应处理,不再参与后续评审】
参与比选的代理机构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公园城市局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代理机构,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参加比选的报名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二)比选材料递交时限
比选申请人请于2024年9月14日(含当日)下午4点之前将密封并盖章的比选文件送至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6楼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630门外工位处。提交比选文件即视为比选报名,报名材料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规定的比选文件不予接收。比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唐 颖
联系电话:028-********
六、成都高新区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
成都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驻公园城市建设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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