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樵海”地块10kV架空线路迁改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樵海”地块10kV架空线路迁改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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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07-******-04-01-******
投资项目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樵海”地块10kV架空线路迁改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樵海”地块10kV架空线路迁改工程
标段(包)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樵海”地块10kV架空线路迁改工程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资金来源 国有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国有资金:818.*****万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

位于大沥镇三乡路以南、沿江路以西的“樵海”地块即将开发,由于地块内有10kV配电设施,现对地块内的配电线路及设备进行搬迁处理。

招标内容

位于大沥镇三乡路以南、沿江路以西的“樵海”地块即将开发,由于地块内有10kV配电设施,现对地块内的配电线路及设备进行搬迁处理。搬迁线路电源涉及馈线:海北站720兴龙线10kV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箱变、10kV佛山市昱亮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专用箱变。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95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 *******.0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 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4.2.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在广东省外注册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其注册所在地政策要求提供执业资格证明,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扫描件)。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个月,即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4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 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4.6.1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6.2专职安全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个月,即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为拟派专职安全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注:拟派的上述人员均不能同时兼任。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7.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4.8对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8.1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须承接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320万元(或以上)的电力类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须同时提供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官网发布的中标公告(结果或公示)网页(或 截图)打印页并提供网址查询。(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效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9月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业务咨询电话:0757-********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09月02日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24日 0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24日

0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9月24日9时30分。
1.2 开标时间:2024年9月24日9时30分。
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开标三室210)(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2.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2.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2.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24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开标三室210)(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佛山市南海大沥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广云路旁商品楼B座首层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林工 联系电话 0757-********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九龙小商品批发城主楼3号西402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李东明 联系电话 0757-********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招标条件: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樵海”地块10kV架空线路迁改工程(项目代码:2407-******-04-01-******) 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备案,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大沥土地整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
本项目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樵海”地块10kV架空线路迁改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3.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通过相关供电部门的验收并实现并网通电。
★重要事项:根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印发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设施迁改管理实施细则(2021版本)》及《佛山供电局主网电力设施迁改管理业务指导书(佛供电生【2023】2号)》等文件的要求,供电部门对本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行业监督管理。根据佛山供电局印发的《配电设施迁改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供电部门对本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管理。施工过程所用的主要工程材料和设备须经供电部门认可后才能使用。(若有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
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工程施工期间和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执行《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区重点建筑项目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工[2016]76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南建设[2016]123号)、关于印发《南海区工地围挡(墙)公益广告规范指引》的通知(南宣字〔2020〕22号)等规定的标准要求。
5.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7.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9.工程编号:GC2024(NH)WZ0133
10.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南海大沥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75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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