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武鸣区宁武镇卫生院食堂食材供应商遴选公告

南宁市武鸣区宁武镇卫生院食堂食材供应商遴选公告

为保证我院职工膳食质量,进一步规范食堂食材采购,确保食品安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对2024年南宁市武鸣区宁武镇卫生院食堂食材供应商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要求的商家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供应食材项目



1.粮油类(大米、面粉、食用油、白砂糖)

2.畜类(牛肉、猪肉等)

3.家禽类(鸡、鸭等)

4.水产类(虾、鱼等)

5.干货类(菌菇类、黄豆等)

6.蔬菜类(各类时令蔬菜)

7.豆制品类(豆腐、豆干、豆泡等)

8.奶制品类(鲜奶、酸奶、奶粉等)

9.蛋类(鸡蛋、鸭蛋等)

10.水果类(各类时令水果)

11.调味品类(食盐、酱油、食醋、鸡精、料酒等)

12.点心类(坚果、饼干等)

13.糕点类(面包、蛋糕等定制点心)



资质要求及须知



1.报名供应商必须具备经营生产上述产品及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必须提供真实、有效期内的材料,材料清单如下:

(1)供货商是宁武镇商户。

(2)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各种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司法人(或商户法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名表,加盖公章。

(5)对食材质量、配送服务和价格优惠的承诺材料,加盖公章。

2.报名供应商应在宁武镇范围内有实体化经营场所、设施、商品,按照要求(包含货物产地、等级、规格、包装及时间、数量等)向我院提供相应的货物,能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不得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做到安全、卫生、量足、质优、及时。

3.报名供应商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遴选品种应与经营范围相符,有较强的供货、运输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3年内未因食品安全受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在定点采购食品供应中未出现过重大生产、经营问题。

4.未按院方要求供货而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报名供应商全部承担。

5.结算方式:须出具正规发票,对公转账,一月一结。



营养搭配



1.正常情况下每周配送7次。食堂在每周五下单下周所需食材清单及要求,运送时间为工作日上午6:00—7:30,供应商必须严把进货渠道和卫生质量关,所供食材必须新鲜、卫生,符合《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安全准时将所需食材送至我院食堂,并附清单、各类索票索据,由我院相关人员验收签字确认。

2.若遇有特殊情况,根据医院要求,必须在1小时内配送到位。

3.食材的运输工具车辆必须清洁卫生,定期消毒,不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配送所有费用及安全均由供应商负责。


供应定价



1.严格执行“动态调整定价”的原则。

2.询价以超市、菜市场的零售价作为基准价,除严格执行“动态调整定价”的原则外,本着坚持合作共赢的原则,“特价”“促销价”“活动价”类的食材不列入“动态调整定价”的范围内。


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30日—9月1日

2.报名地点:南宁市武鸣区宁武镇卫生院

3.报名办法:提交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照附件格式及资料顺序装订,所有资料均盖公章,牛皮文件袋密封,封面标注遴选项目名称与项目序号,送至宁武镇卫生院,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放弃参选资格。


备注:遴选说明

1.供应商根据自己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报一项或多项。

2.报名材料中可说明经营业绩,售后服务承诺,应急方案,食品安全保障等相关内容。

3.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的产品是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

4.报名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遴选成功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一经发现将终止合作。

5.供应商合同有效期为壹年,半年后院方对供应商服务态度及商品质量、价格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则继续下半年合同,如不合格,合同终止,重新更换新的供应商。

6.报名截止时间:9月1日下午17:00

资料领取



1.评审方式:由南宁市武鸣区宁武镇卫生院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遴选评审工作。按照公告要求和《评审办法》,对报名供应商所提交材料与实地现场考察进行综合评分,按照最高评分选取供应商。

2.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3.评审地点:南宁市武鸣区宁武镇卫生院

4.咨询电话:189*****193 黄老师

标签: 食堂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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