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东辛庄镇初级中学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兴城市东辛庄镇初级中学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兴城市东辛庄镇初级中学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 ||
采购单位 | 兴城市东辛庄镇初级中学 | ||
行政区域 | 兴城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02日 13:0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03日至2024年09月0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辽宁天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东路206-5号C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9月19日 13: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辽宁天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东路206-5号C室) | ||
预算金额 | ¥3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贲静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29-******* | ||
采购单位 | 兴城市东辛庄镇初级中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兴城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先生(电话:138*****071)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天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东路206-5号C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贲静(联系电话:0429-*******) |
项目概况
兴城市东辛庄镇初级中学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天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东路206-5号C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TYZB-CS*******
项目名称:兴城市东辛庄镇初级中学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兴城市东辛庄镇初级中学食堂服务采购(具体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有完成本项目相关服务的能力和服务人员;2)供应商应财务状况良好,有健全的财会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同时,在人、财、物等方面,有能力承担服务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和劳动纠纷;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3日 至 2024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天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东路206-5号C室)
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箱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天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东路206-5号C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天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东路206-5号C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城市东辛庄镇初级中学
地址:兴城市
联系方式:张先生(电话:138*****0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天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东路206-5号C室
联系方式:贲静(联系电话:04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贲静
电 话: 0429-*******
标签: 食堂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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