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南京路中学学年度校服招标公告
莱西市南京路中学学年度校服招标公告
为做好2024-2025学年度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特制订校服选用采购方案如下:
01
一、选用采购校服的款式、套数、控制价格及采购年限。
1.本次校服采购原则上采购初中一年级夏装、运动装、试点冬装,其他年级学生根据个人需求进行自行订购。
2.本次拟采购夏装约(900)套、运动装约(900)套、试点冬装约(900)套。具体采购数量以学生实际订购数量为准。采购年限1年。
3.拟采购校服技术参数及控制价格。
02
二、选用采购流程
(一)征集采购意向。学校将校服选用需求向家长征求意见,在坚持家长自愿原则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确定选用校服要经学校集体决策及三分之二以上家长同意。学校原有校服款式获多数认可的,可继续沿用,保持校服款式相对稳定;确需改变的,应征得半数以上学生家长同意。
(二)学校集体决策。学校将校服选用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确定采购方案,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款式、配饰、套数、价格区间等)。
(三)成立选用组织。学校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工作委员会(其中家长代表占比不低于50%,学生代表占比不低于30%),明确校服选用需求,制定本校校服选用工作方案。校服委员会全程组织、参与校服选用、采购、验收和监督,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要求和国家标准,制定学校校服采购管理办法,确定校服款式、材质、颜色、价格等。
(四)发布采购需求。学校经校服选用工作委员会研究同意后,组织校服采购,校服采购方案以多种方式公开发布,并向教体局后勤保障室报备。
(五)确定供货企业。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竞争择优的方式,由评审小组按照评审办法,对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产品价格等进行综合评分,确定供货企业。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扰交易,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妨碍供应商进入本地市场,限定或变相限定购买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
(六)公示采购结果。学校通过多种方式对拟确定的校服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标准及检测项目、采购价格、服务年限、售后服务和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问题得到有效处理,方可签订合同。
(七)签订采购合同。由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事项。
(八)校服检查验收。学校按照《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第178号令)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和记录制度,严格落实“双送检”、“明标识”制度。校服发放前,按照合同约定,采取随机抽样方式进行验收,重点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标识,每个批次和样式的校服各抽取2套(件),其中1套(件)留样封存,1套(件)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
(九)售后服务监督。学校督促供货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定期组织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反馈供货企业和作为后续采购的依据。学校一经发现采购校服质量问题,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妥善处理,并向市教育和体育局及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十)资料存档备案。采购结束后,学校将采购各环节相关资料(如会议纪要、采购资料、检测报告、验收报告、投诉处理等)存档备查。学校及时向教体局后勤保障室备案采购合同,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莱西市南京路中学
2024年8月30日
标签: 校服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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