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全区农业违法线索投诉举报电话的公告

关于公布全区农业违法线索投诉举报电话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引导农牧民和农牧业生产各环节参与主体按照国家农业法律法规进行有序的农业生产,拓宽农牧民运用法律武器维权的有效途径,依法严厉打击违反农业法律法规的行为。现将全区农业违法线索投诉举报事项范围及投诉举报电话公布如下:

  一、投诉举报事项范围

  辖区内发生的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农业转基因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种畜禽、动植物检疫、兽药、畜禽屠宰、饲料、饲料添加剂、动物卫生监督、生鲜乳、农产品质量安全、渔政、农村宅基地及农用机械等农业领域的涉嫌违法行为。

  二、投诉举报电话

  全区跨地(州、市)重大农业违法案件线索受理电话: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综合执法监督局:0991—*******,电子邮箱:xjnyzfjdj@163.com。来信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40*号315办公室(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综合执法监督局),邮编:******

  地(州、市)、县(市、区)两级农业违法案件线索投诉受理电话如下:

  1.乌鲁木齐市

  乌鲁木齐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0991-*******

  乌鲁木齐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1-*******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1-*******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0991-*******

  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0991-*******

  2.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0999-*******

  伊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9-*******

  奎屯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2-*******

  伊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9-*******

  特克斯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9-*******

  霍城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9-*******

  尼勒克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9-*******

  巩留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9-*******

  昭苏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9-*******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9—*******

  新源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9-*******

  霍尔果斯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9-*******

  3.塔城地区

  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执法监督科:0901-*******

  托里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01-*******

  沙湾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3-*******

  裕民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01-*******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0-*******

  额敏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01-*******

  乌苏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2-*526005

  塔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01-623271*

  4.阿勒泰地区

  阿勒泰地区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科:0906-2156*13

  阿勒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06-2102310

  布尔津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06-65212*0

  哈巴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06-6623*97

  吉木乃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06-61*2549

  福海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06-34701*7

  富蕴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06-*722119

  青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06-**26130

  5.克拉玛依市

  克拉玛依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0990-6999212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0-6931065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2-3650975

  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0-691717*

  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0-6961559

  6.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0909-2319916

  博乐市农业农村局:0909-2277073

  精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09-5333722

  温泉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09-*22213*

  7.昌吉回族自治州

  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0994-2345170

  玛纳斯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4-6651332

  呼图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4-4206257

  昌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4-2596679

  阜康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4-322097*

  吉木萨尔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4-6735105

  奇台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4-72101*6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4-4*31961

  *.哈密市

  哈密市农业农村局法规科(执法监督科):0902-2233373

  伊州区农业农村局执法监督室:0902-22311*5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02-6*22274

  伊吾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02-7113537

  9.吐鲁番市

  吐鲁番市农业农村局科技与法规科:0995-*55192*

  高昌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5-6269175

  托克逊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5-**5326*

  鄯善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5-*3*16*9

  10.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0996-2703129

  库尔勒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6-22*0129

  焉耆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6-6022533

  和静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6-5022127

  和硕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6-5622344

  博湖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6-6626395

  尉犁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0996-4022376

  轮台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6-46*1910

  若羌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6-7102902

  且末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6-7622305

  11.阿克苏地区

  阿克苏地区农业农村局执法监督科:0997-25301*2

  阿克苏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7-269090*

  温宿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7-6*17995

  阿瓦提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7-51314*0

  乌什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7-5322439

  柯坪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3565110030

  库车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7-7125441

  沙雅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7-*39123*

  新和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7-*126521

  拜城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7-*625550

  12.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法规和综合执法监督科:191900*5135

  阿图什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77990*4265

  阿克陶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997502733

  阿合奇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090*2*09

  乌恰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199701*90

  13.喀什地区

  喀什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099*-2579115

  喀什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2*39252

  疏勒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6575392

  疏附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325565*

  英吉沙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3625*50

  莎车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512129

  泽普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24241*

  叶城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739762*949

  伽师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5710662

  岳普湖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6*222*4

  麦盖提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7*4039*

  巴楚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617*220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9*-34211*7

  14.和田地区

  和田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0903-2039021

  皮山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03-6422479

  墨玉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03-6512925

  和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03-2522951

  和田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03-2033*79

  洛浦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03-66221*7

  策勒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03-6712954

  于田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03-6*111*2

  民丰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03-6750190

  以上电话,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受理投诉,下班时间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信件、电子邮件投诉,不受时间限制。

  三、投诉举报须知

  投诉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属地原则投诉举报,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受理投诉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将保护投诉人信息。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4年*月27日

原文链接:*d7a254306a7ea0*f7a009369f.shtml" _src="http://nynct.xinjiang.gov.cn/xjnynct/c113605/202409/04ff2e*d7a254306a7ea0*f7a009369f.shtml">http://nynct.xinjiang.gov.cn/xjnynct/c113605/202409/04ff2e*d7a254306a7ea0*f7a009369f.shtml


标签: 电话 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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