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两江工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及泄漏点监测项目寻源公告
长安汽车两江工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及泄漏点监测项目寻源公告
采购单位 |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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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标的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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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寻求优秀的供应商进行合作,确保长安汽车两江工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及泄漏点监测项目顺利进行,现对该项目进行供应商公开招募,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两江工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及泄漏点监测
报名方资质要求:
1.取得合法经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授权文书,原件备查;
2.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长安汽车黑名单范围内;未被长安汽车列入暂停业务等不适合参与项目的风险管理项。(提供:1. 承诺函,详见寻源公告附件 2.报名方在“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近一个月内的信用中国完整报告 。)
3.供应商非“三无”供应商(“三无”供应商是指无实缴注册资本、无参保人员、无生产经营场所等无生产加工能力的“空壳”供应商)(提供完整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网址:https://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如查询结果于实际不符,针对实缴注册资本请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入账回单(转账记录备注投资或实缴)加盖公章;针对参保人员信息请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4.本项目泄露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不得分包,供应商具有采用HJ 733监测方法的泄漏和敞开液面VOC检测资质,并在有效范围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挥发性有机物和废水总有机碳CMA 检测能力附表
5.报名方近5年(2019.8—2024.8)有相似业绩2个及以上。;提供合同证明材料
6.在册取样人员及实验室人员均经过相应任职资格培训或任职资格证书,且工作年限不得低于2年。;再册人员名单资质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
7.供应商在川渝地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有满足本项目检测分析所需的独立实验室。纳入了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社会化监测单位名录数据库。;重庆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管理系统截图
8.至少具有2名取得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在册取样人员(提供社保关系证明)。;高处作业许可证及社保缴纳证明
供应商报名时间:以云平台系统截止时间为准。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3-********
联系邮箱:chensx@changan.com.cn
寻源公告报名方式:长安汽车供应链协同云平台https://portal.changan.com.cn/
报名材料:1.资质证明材料(正文三)上传到长安汽车供应链协同云平台;2.承诺函见附件模板。
请务必在寻源时间内按本公告上的要求提交相应报名材料(重要!)
备注:首次注册的供应商请点击右下角非生产寻源注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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