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香榭里广场资产处置招商公告

关于大连香榭里广场资产处置招商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光曜致新万霖(杭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大连香榭里广场招商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联合光曜致新万霖(杭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拟对以下不动产(以下称为“标的不动产”)进行处置招商,合作模式包括资产转让、委托管理、租赁经营等,特发布此公告。

一、不动产概况

抵债资产是位于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333号的非住宅房产(简称“大连香榭里广场”),面积37,280.54平方米。

特别提示:上述标的不动产为人民法院裁定以物抵债不动产。不动产的具体情况以实物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审慎决策,我司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该实物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9日。

联系人:生经理、赵经理

联系电话:0451-********、0451-********

邮件地址:zhaoying@coamc.com.cn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15号

邮编:******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451-********(我分公司纪检部门)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9月9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光曜致新万霖(杭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2024年09月02日

,大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资产处置 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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