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兰铀辐射监测系统探测器采购采购公告
中核兰铀辐射监测系统探测器采购采购公告
中核兰铀辐射监测系统探测器采购项目 询价采购公告
1、采购项目简介本采购项目 中核兰铀辐射监测系统探测器物资采购项目 已由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拨?7?1自筹□国拨+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 采购范围:辐射监测系统探测器采购,具体详见供货清单,包括供货、运输、装卸等。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供货。
2.3 交货地点: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范。
2.5 供货清单中产品规格描述为产品型号的,所列型号为参考型号,非指定型号,报价人可提供替代产品,但必须保证产品性能满足或优于我方要求,并保证能配套使用。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
3.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制造商)须具备 / 资质,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 本次采购(?7?1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提供供货产品的质量承诺书。
3.4 本次采购(□接受 ?7?1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且不得存在本采购公告3.6款所规定的情形。
3.5 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整机)如需进口,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提供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响应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供应商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如适用)
3.6 保密及廉洁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要求(见保密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廉洁承诺函)。
4、采购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响应者,请于2024年9月 2日14时00分至2024年9月5 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后,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4.2 任何未在平台完成注册报名并领购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响应将被拒绝。
5、响应文件的递交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 5日14时00分,地点为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新安路1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新安路1号
邮编:******
联系人: 苏 琴
电话: 0931-*******
电子邮件: ********@qq.com
2024 年9 月 2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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