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数据协同平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数据协同平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数据协同平台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行政区域 泰安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2日 14:5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03日至2024年09月0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请到泰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taggzyjy.com.cn:8081/TPBidder交易文件领取菜单领取交易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25日 09:00
开标地点 【泰安】一开-5号
预算金额 ¥9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姜杰
项目联系电话 0538-*******
采购单位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38-*******
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龙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数据协同平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数据协同平台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9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020**********

进场交易编号:SJ-ZC-********-02

项目名称: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数据协同平台项目

预算金额:90.00万元

采购需求:主要为数据协同平台,具体见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招标人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一定的供货服务能力。

4.未列入“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公告时间: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9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taggzyjy.com.cn:8081/)进行领取招标文件。(必须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领取电子招标文件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方式:投标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交易系统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远程异地评审。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3.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3.2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3.3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

3.4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电话:0538-*******

3.5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杰 联系方式:0538-*******

4、合同融资政策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0538-*******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望岳东路8号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杰

电 话:0538-*******

地 址:泰安市擂鼓石大街东段畜牧局东综合楼三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数据协同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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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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