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询价函
公开询价函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以下简称“海曙分局”)就海曙区2024年野生动物肇事保险项目进行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采购内容
海曙区2024年野生动物肇事保险项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国内经工商、税务部门正式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有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经营机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经济信誉的公司。
2、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具备保监会颁发的保险经营许可资格,能够经营野生动物肇事保险业务,在宁波市或海曙区范围内已承保过野生动物肇事保险业务优先,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三、项目内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文件要求,野生动物肇事保险内容包括一是对海曙区内发生的野生动物肇事造成居住在我区的村民居民人身伤害进行理赔;二是对海曙区内野生动物肇事导致农作物、经济林木损失进行理赔;三是对海曙区内野生动物肇事导致牲畜伤亡进行理赔。
2、保险有效期为一年,自合同订立之日起算。
3、保险人接到野生动物造成损害事件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响应。
4、保险人应与各乡镇街道、村相关工作人员协同合作,及时获取野生动物肇事等保险事故信息,理赔及时,赔付到位。
5、我单位有权根据各乡镇反馈的赔付相关信息,来确定是否继续该项项目。
6、未尽事宜由双方通过合同条款进行约束。
四、报价人须知
1、参加询价的公司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通行规则;
2、投标资料包括:1)询价报价表(参考样本见附表);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证件及法人代表或委托人(须提供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保监会颁发的保险经营许可资格(加盖公章);4)类似项目合同(如果有);5)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3、报价文件封装:报价人的投标资料一律采用A4纸,入袋密封,对应写明报价人名称。
4、本项目最高报价为:9万元人民币,报价人对本项目只允许一个有效报价,超额报价或多个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投标。投标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报价,以人民币报价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5、递交相应资料时间:截止2024年9月6日下午17:00。
6、递交资料地点: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现场、快递均可)。
7、我局按照海曙分局自行采购项目管理办法成立询价小组,其成员名单在询价结果确定前保密。
8、收齐投标文书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单位,以符合条件的最低报价公司为中标单位。如出现服务承诺等符合要求,报价也相同时,由询价小组抽签确定其中一家报价人为最终中标单位。中标结果我单位将电话正式告知。
9、该项目报价一经询价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
五、有关事项
关于此次询价相关事宜,也可电话咨询海曙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0574-********。
如询价文件变动或修改,将电话告知。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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