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十批项目-植物生长调节剂采购第二次采购公告

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十批项目-植物生长调节剂采购第二次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十批)项目-植物生长调节剂采购(第二次)
品目

其他农作物副产品

采购单位 东台市农业农村局项目户
行政区域 东台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2日 15:1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02日至2024年09月0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18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76*****703
采购单位 东台市农业农村局项目户
采购单位地址 东台市广场路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8*****906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天信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水西门大街272号金基广场4A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先生

项目概况

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十批)项目-植物生长调节剂采购(第二次) JSZC-******-TXJS-X2024-0047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9-06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TXJS-X2024-0047

项目名称: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十批)项目-植物生长调节剂采购(第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8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5万元/吨(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本项目实施足额采购)

采购需求:

拟采购植物生长调节剂1批:0.16%14-羟芸·噻苯隆可溶性液剂,其中:14-羟基芸苔素甾醇有效成分含量为0.01%、噻苯隆有效成分含量为0.15%。包装要求:单体包装400-500g/瓶、8-12公斤/箱(详细内容见本询价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内容应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日历天内全部送达东台市行政区域内各镇(区)村指定地点,并分发到位,且建好分发台账。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供货,不得以批量小为由拒绝送货或延期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另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7.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如有);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格式自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是所投农药产品的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同时具有有效的所投产品的农药登记证(登记作物须含水稻)、农药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标准证的扫描件;投标人如是所投农药产品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有效的所投农药产品的农药登记证(登记作物须含水稻)、生产企业农药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标准证的扫描件,且所投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须与登记的相同。需提供2023年以来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2日至2024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9-06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09-06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彩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ce9.html。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办理,联系电话:150*****883,办理邮箱:yancheng@ideabank.net.cn,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czj.yancheng.gov.cn/art/2023/9/14/art_2407_*******.html。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本次询价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如为货物采购)。

5.本项目(是/否)接受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参与:否 。【如接受,则分支机构的负责人视同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6.供应商成交后打印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与用普通光盘或U盘拷贝的电子响应文件一并送至采购人。

7.本项目实施足额采购,投标单位的“询价报价表”仅填写总价,“报价明细表”需填写所投产品的单价(单位:元/吨)、数量(数量=总价/投标单价),评标时按“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单价评审。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东台市农业农村局项目户

单位地址:东台市广场路6号

联系人:夏女士

联系电话:158*****9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天信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水西门大街272号金基广场4A层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76*****7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76*****703



附件: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十批)项目-植物生长调节剂采购(第二次)采购文件.doc

标签: 防灾减灾 调节剂 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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