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车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宣传车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南京市浦口区公安消防大队宣传车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京市浦口区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就南京市浦口区公安消防大队宣传车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京市浦口区公安消防大队宣传车采购及相关服务
2、项目地点:南京市浦口区公安消防大队
3、公告标段名称:南京市浦口区公安消防大队宣传车采购及相关服务
4、招标内容:消防大队宣传车采购及相关服务
5、招标数量:1辆
6、资金来源:自筹
7、合同估算价:约99万元
二、资格审查方法
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为汽车改装厂或由改装厂授权的唯一经销商,改装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汽车改装;(提供改装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经销商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专项授权书原件及授权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在交车时须提供国家工信部公告和3C,确保车辆正常上牌(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近3年(2013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同类型车辆改装项目类似业绩至少2个(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承诺书原件)。
(6)投标人的资格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原件)。
(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原件):
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财状态;
②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9月7日至2016年9月15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招标文件费用500元/本,售后不退。
2、地点: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B座1308 招标代理处);
五、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到招标代理处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要求提供原件的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核查,如果投标人没有提供以上资料、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不能提供以上要求的原件,将直接导致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B座1308
邮编:210024
联系人:张工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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