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溧水区果菜茶稻有机肥部分替代化肥试点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溧水区果菜茶稻有机肥部分替代化肥试点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溧水区果菜茶稻有机肥部分替代化肥试点区建设项目 | ||
品目 |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溧水区农业农村局 | ||
行政区域 | 溧水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02日 15:3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03日至2024年09月2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苏采云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9月25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开评标室 | ||
预算金额 | ¥9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季彬彬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5-********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溧水区农业农村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交通路21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9*****95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南京鸿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秦淮大道288号幸庄产业园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季彬彬 |
项目概况 2024年溧水区果菜茶稻有机肥部分替代化肥试点区建设项目 JSZC-******-HTZB-G2024-001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25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HTZB-G2024-0010
项目名称:2024年溧水区果菜茶稻有机肥部分替代化肥试点区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9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7.597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采购2323.75吨商品有机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商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供肥,具体供货时间按照实施主体需求确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12个月(至少一个月)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模板】;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模板】;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12个月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缴、迟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模板】;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模板】;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分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投标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与登记的产品相同,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肥料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
地点:苏采云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2024-09-25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集中勘察或答疑:不组织集中勘察,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3、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4、本项目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完成电子投标,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申领及电子签章等操作。
4.1“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使用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数字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上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请至南京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三楼大厅CA办理窗口(025-********)或南京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门外1255室(025-********)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
4.2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025-********)。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ce9.html
1.采购人信息
标签: 分替代化肥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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