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沙中心卫生院低压配电系统改造工程询价采购公告
企沙中心卫生院低压配电系统改造工程询价采购公告
因企沙中心卫生院实际使用需要,拟对原有低压配电系统进行询价采购,现面向社会公示,诚邀符合条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工程名称:企沙中心卫生院低压配电系统改造工程
二、工程改造内容及要求:
1、地下室配电房内1~2层配电箱,需在原箱左侧外加一个400A的双电源自动箱,以确保市电故障备用电源能给1~2层供电。2、地下室配电房电下室配电总箱,需外加一个630A的双电源自动切换箱,安装在消防备用电源总箱(APEZB)的右侧。3、地下室配电房内的消防备用电源总箱(APEZB)接入发电机的电源。 4、地下室配电房内3~6层配电箱(ALZ3),在箱内加装一个250A双电源自动切换开关及延时控制装置。 5、地下室配电房重症病房配电箱(AP-YLC),在箱内加装一个125A双电源自动切换开关及延时控制装置。
三、工程预算金额:6.6万元
四、工程工期要求及安全责任: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20天,自招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日内签订合同后起算。本工程项目按包工、包料全包干方式报价。(所报预算含材料费、人工费、安全措施费、保险、税费、工具费等)。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施工,成交供应商应做到操作规范、安全劳动,在项目实施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五、评标办法:
1、投标以施工清单进行报价;
2、采购人遵循性价比优先的原则选择中标单位;
3、投标人所递交的报价材料默认为最终报价,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供应商。
六、违约责任:
1、因施工区域周围属于人员活动区域,为确保采购人的财产及人员安全,成交供应商应作好相关安全防护工作,如造成采购人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责任。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七、付款方式:
1、项目完毕通过验收后,采购人接到成交供应商通知与票据凭证等资料以后,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
2、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等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八、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供应商需要提交的资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人的授权书、法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函(本项目只进行一轮询价,请投标供应商谨慎报价)
4、提供投标项目的预算清单。
5、提供售后服务承诺。
注:以上文件每页均需加盖鲜章,并使用文件袋进行密封,文件袋表面注明联系人姓名及电话,未按该要求进行封装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投标。
十、报名及开标时间:
1、本项目接受现场递交文件及邮寄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需载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投交时间: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
3、投交地址及联系人: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中心卫生院项目办,韦工,电话:138*****481
4、开标时间:2024年9月6日下午15时,请各投标供应商该时间段保持手机信号畅通。
5、成交公告将于完成招标程序通过企沙中心卫生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标签: 低压配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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