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安湖高级中学实验室设备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潘安湖高级中学实验室设备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潘安湖高级中学实验室设备项目 JSZC-******-JQXM-G2024-0019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24 1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JQXM-G2024-0019

项目名称:潘安湖高级中学实验室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1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0万元

采购需求:

物理电学实验室成套设备;化学通风实验室成套设备;生物解剖实验室成套设备;物理教学仪器;化学教学仪器;生物教学仪器配备;仪器柜;具体内容、数量详见招标文件《采购设备要求和参数》。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二十日内全部送货至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原件扫描件(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原件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一份;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一份)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3日至2024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方式:(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9-24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4日北京时间10:00)前。

2、获取采购文件说明:2024年09月09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4年09月09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明材料和依据。

3、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张敏 联系电话:187*****267

地址:徐州市贾汪区新夏路口北200米(206国道东侧)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意向链接:

https://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8085e42f-2562-4784-ac95-02d73ec1ea0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市贾汪区教育局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行政办公北区B楼

联系人:叶锋

联系电话:0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贾汪区新夏路口北200米(206国道东侧)

联系人:张敏

联系电话:187*****2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敏

电话:187*****26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验室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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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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