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2024年电子税务局特色功能运行维护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2024年电子税务局特色功能运行维护项目
项目需求及商务条款
序号 | 类别 | 内容 |
1 | 项目立项 | 项目立项时间:2024年 2月 22日 |
项目立项证明文件:R有 £无 | ||
2 | 项目预算安排 | 总预算金额(万元):211.74 |
当年预算安排金额(万元):211.74 | ||
项目资金来源:信息化项目 | ||
服务内容: 结合省政府工作新要求及江西省税务局当前工作需要,深入开展省内政务服务平台税务专区建设工作,同时,通过驻场服务保障系统平稳运行,为电子税务局特色功能提供业务运维支持和技术运维支持。 | ||
3 | 项目实施时间 | 合同生效期起 |
4 | 项目实施地点 | 指定地点 |
5 | 项目实施范围 | 具体见技术需求 |
6 | 项目相关单位 | 需求部门: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
验收部门: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及相关业务部门 | ||
7 | 采购意向公开 | R本项目已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公开采购意向 |
£本项目经立项审批不公开采购意向 | ||
8 | 支持中小企业 | R本项目(第 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本项目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且已履行报批手续。 | ||
9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联系人:汪东旭 联系人办公电话和手机:193*****787
备注:此需求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服务,根据2024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江西省政府及江西省税务局对纳税人网上办税便捷性、效率性给予高度重视,进一步提出了新电子税局本地特色功能下一阶段的改造建设和运维保障需求。
二、项目需求本次建设主要包括“新车登记一件事”、“个人创业一件事”、“赣企通”税务专区等建设工作、电子税务局特色功能运维服务、项目管理服务等内容,明细如下:
(一)“新车登记一件事”建设需求
根据省政府关于“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工作部署,通过在“赣服通”平台为民众提供直接缴纳车辆购置税的服务,实现民众在线购买车辆购置税的途径,方便企业和民众办理车辆登记,构建“新车登记一件事”的标准化流程。
(二)“个人创业一件事”建设需求
开展“个人创业一件事”相关的税务功能建设,通过整合流程和共享数据等手段,实现了业务全流程无需填写表格、无需复印文件,从而达到“一站式”办理的效果。
(三)“赣企通”税务专区建设需求
按照省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参与“赣企通”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税务专区建设,推动发票领用、发票票种核定、纳税信用复评、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财务会计报告报送、扣缴义务人报告自然人身份信息、企业办税查证等涉企服务内容上线,参与支撑增值服务体系的“中介服务”的建设,确保企业用户在专区中享受便捷高效的税费服务。
(四)新电子税局特色专区运维服务
本项目运维范围主要包括新电子税局地方特色功能、特色应用、多渠道社保缴费等功能的驻场运维及技术支持。本部分拟采购9人(含江西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驻场运维人员1名)12个月运维服务。
1.岗位人员需求
为高效快捷地解决系统运行中出现的各类操作问题、数据质量问题、系统稳定性问题,需要定位排查解决,快速分析定位问题原因,解决在日常使用过程中的问题。需配备系统运维岗、社(医)保费业务运维岗、数据库运维岗、环境保障岗和培训讲师等人员。具体需求如下:
(1)系统运维岗
主要包括对新电子税局特色功能及特色应用项目的系统运维。运维职责涵盖:负责后台数据的修改与维护、解决操作中的疑难问题、提取相关数据;根据局方要求,对系统功能模块进行优化和完善;判定并处理紧急问题;检查系统运行状态,确保版本升级后的稳定性;组织汇总每日发生的问题、待解决的问题以及数据运维问题,并及时进行解决、总结,形成知识库;执行局方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
(2)社(医)保费业务运维岗
根据江西省移动端社会保险缴费人数的统计数据,灵活就业人员中参与养老保险的约有320万人;参与医疗保险的约有35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人数约为4992万人,养老保险的缴费人数约为1463万人。社(医)保费运维服务的范围涵盖了省局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社保专区、PC端社保专区、移动端(赣税行)社保专区、政务服务社保缴费专区、赣服通社(医)保费专区、“惠企通”社(医)保费专区等多个渠道。涉及的服务功能包括社保银行缴费单边账预警服务、自然人社医保退费业务、PC端社保类业务、企业“统”模式社保类业务、机关事业单位“统”模式社保类业务、微信二维码社保类业务等。
运维职责涵盖:负责后台数据的修改与维护、解决操作中的疑难问题、提取相关数据;根据局方要求,对系统功能模块进行优化和完善;判定并处理紧急问题;检查系统运行状态,确保版本升级后的稳定性;组织汇总每日发生的问题、待解决的问题以及数据运维问题,并及时进行解决、总结,形成知识库;执行局方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
(3)数据库运维岗
负责审查系统运维人员提交的运维脚本;承担数据运维脚本编写及备份任务;负责对各系统后台脚本进行效率优化;管理并确保系统基础数据的质量,协同采购方执行数据质量改善工作;执行采购方要求的其他与系统数据运维相关的职责。
(4)环境保障岗
负责应用程序及数据库服务器的监控任务;及时应对并处理各类系统环境故障;负责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涉及防火墙、VPN、入侵检测等安全措施的规划、部署与管理;负责系统日志管理,包括日志的收集、分析、报警机制的建立及优化工作;执行采购人指定的其他系统安全相关任务;进行安全漏洞的排查、修复以及后续的验证工作。
(5)培训讲师
组织开展12期线上云课堂培训,为全省各设区市局带来新电子税局本地特色功能操作视频培训。
2.业务运维支持
业务运维支持解决的各类新电子税局本地特色功能及应用系统相关的问题,如包括:业务操作问题,初始化问题,系统异常(程序缺陷)问题,数据维护(查询)问题,应用系统升级部署等问题。
(1)业务操作问题处理
问题提出人提出各类业务操作问题,如果招标人无法解决,或者问题原因和解决方法不明,提交中标人查询问题原因、进行处理,并回复给问题提出人。
(2)初始化问题处理
由于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系统版本发布、业务调整等原因,需要在电子税务局系统调整初始化配置的,招标方组织相关业务运维人员、中标人进行专题研究提出调整方案,由中标人配合招标方完成机构、岗位、权限、代码、参数等初始化调整。完成时限按照招标方的时间计划进行。
(3)系统异常(程序缺陷)问题处理
涉及系统异常、程序缺陷的,由招标方业务运维人员确定后,提交中标人核实。中标人直接回复问题给问题提出人。
(4)业务数据维护
乙方对由于数据迁移、基础数据采集以及人员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电子税务局业务错误的情况,经甲方业务部门确认同意修改并签字的,由运维合同中指定的技术运维岗进行数据的备份及修改,并配合甲方业务、技术部门对问题数据进行跟踪、定位和数据操作审计。
①根据甲方业务部门要求,做好各项纳税人管理类数据、申报征收类数据、权限类数据等维护工作;根据采购技术部门要求,做好各项定制类查询,做好数据类产品提供。
②根据甲方业务和技术部门要求,做好详细的数据维护记录和分析报告,并定期向甲方业务和技术部门提交运维服务验收报告。
所有数据的处理需经过招标方的许可。
(5)应用系统升级部署
根据总局运维要求,及时对应用软件进行版本升级和应用部署,版本升级前需将升级方案提交招标方相关部门,待批准后先在预生产环境做好预升级,公司自行业务验证通过后并通知招标方相关业务部门组织验证,方可在生产环境正式升级;升级必须有详细的升级记录归档。
3.技术运维支持
(1)应用运行环境运维
各系统运行环境包括生产环境、预生产环境(培训环境),以及系统运行相关的数据库和中间件软件配置。系统运行环境运维工作包括对应用运行环境的日常运行监控、定期巡检、环境调优、安全加固、操作审计、应用版本发布等。
①日常监控和巡检。负责每日对各应用系统运行状况进行监控、检查,监控可能引起故障的事项及潜在的问题,避免故障发生,确保应用系统正常运行,并将监控结果按周出具监控报告提交甲方技术主管部门。注:应用系统相关环境监控主机、存储、数据库、中间件”等由甲方相关产品供货服务商提供。
②日常故障处理。快速解决应用系统运行过程出现的系统故障,保障业务办理的连续性。针对每次故障处理提交故障分析报告,总结整理故障案例库。
③重大或紧急问题处理。及时上报并配合甲方业务和技术主管部门做好系统重大或紧急问题的分析处理和解决,提交系统重大或紧急问题分析报告,总结整理故障案例库。
④环境部署及优化。根据应用系统运行情况,以及随着数据量的不断增加,按季度提交环境运行监控报告及调优建议书。
⑤数据同步维护。根据数据同步配置需求,更新维护数据同步配置。负责生产库与分发库之间的数据一致性。
⑥系统软件日常运维及调优。负责Oracle数据库、Weblogic中间件、WEB服务等系统软件的日常运维监控和预警,做好数据维护。注:系统软件运维及调优(Oracle、Weblogic等)由甲方相关产品供货服务商或软件维保商提供。
⑦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维护。执行甲方有关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的管理制度,并根据甲方技术部门要求,完成运行环境安全加固、补丁升级和操作审计等各项应用环境运维工作。
⑧系统恢复演练和容灾维护。配合甲方技术主管部门做好系统的容灾实施,并定期按照技术应急预案配合做好系统恢复演练。
(2)应用软件运维
应用软件运维工作包括对应用问题管理、数据运维管理和应用软件版本管理。
乙方应对甲方提交的各类应用软件问题,进行及时、有效处理。
①针对应用系统日常维护等各类问题提供及时全面的解答与处理。
②针对应用系统的业务处理方法、业务处理原理及流程等在软件功能上反映的问题提供及时全面的解答,辅助业务人员完成系统的运行操作。
③应用系统运行常规监控、版本维护。系统升级补丁,乙方必须及时通报并配合甲方做好其他系统测试集成后,再进行相关系统的版本发布操作。
④根据甲方业务和技术部门要求,做好详细的运维工作记录、资料整理和分析报告,并定期向甲方提交业务和技术运维服务验收报告。
(3)重大紧急问题支持
①对于现场运维人员不能解决的疑难问题,需要迅速提交至中标方公司技术团队,提供解决办法,明确修复时间,并及时跟踪问题处理进度。
②对遇到的重大事件和疑难问题需召集资深专家级技术人员进行会诊,确定问题的所在,找到相应的解决办法,并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六)项目管理服务
1. 负责建设项目团队
对参与本项目的技术人员进行统一的管理和调配,并协调各个团队成员的活动,使他们作为一个和谐的整体,适时履行其各自的工作。
2. 负责制订工作计划
分解任务,确定任务优先级,合理利用资源,对于工作中的难点、风险点及时向用户以及公司领导反馈,并获取相关支持。
3. 指导项目组成员工作
确保项目组成员能够履行各自职责,对项目阶段任务的完成和质量负责。并对项目及成员的绩效进行考核。
4. 确保工作效率与质量
注重项目成员专业技能成长,形成良好的知识传递机制,并及时进行知识归集与整理。
5. 按照各自负责的运维模块和替代关系确定职责范围
根据事件单数量的变化进行人员职责微调,降低项目组对核心成员的依赖度。
6. 项目沟通管理
一是信息传播。针对不同需要沟通的场景,确定不同沟通类型,如书面、口头等方式,确保信息的正确的理解和执行。二是执行报告。通过项目周例会、项目周报、月报等方式定期描述项目已完成工作、当前现状、未来工作情况预计以及风险。三是项目总结。通过里程碑总结、阶段性总结、项目总结等方式对整个项目进行总结,不断提升项目服务质量。
7. 各软件厂商之间的协作与配合管理
协调和配合好各软件厂商之间的对接交互工作。
8. 运维工作风险管理
评估并应对该系统在业务上、技术上对于局方税收业务管理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问题。
三、项目实施要求
★(一)现场开发人员要求
新增建设需求内容必须在局方规定时间范围内升级完成、并上线。
★(二)系统运维时限要求
1.一般业务运维时限。按照招标方确定业务运维的范围,一般业务运维服务请求原则上在1天之内解决,涉及数据调整、数据查询的业务运维服务请求应在3天之内解决,涉及重大紧急类问题按照故障处理时限要求执行。
2.系统故障运维处理时限。对用户所提出的业务应用软件和系统软硬件平台等故障处理要求,必须在1小时内做出安排并将其反馈给用户;遇到一至五级故障,应在30分钟内响应,并在招标方确定的故障处理时限范围内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系统可正常操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必须提供解决时间表。
故障处理时限表
故障级别 | 故障现象 | 处理时限 |
1级故障 | 此类故障导致整个系统无法使用,故障级别最高。应协调各方面资源,逐步降低故障级别,最终解决问题。 | 1小时 |
2级故障 | 此类故障导致系统多个业务域、前台重点业务域、重点业务域中的核心业务功能不能使用,对前台业务办理产生严重影响。 | 2小时 |
3级故障 | 此类故障导致系统某个业务域不能使用但对其他业务域影响较小,不影响前台核心业务办理。 | 4小时 |
4级故障 | 此类故障导致系统某个或几个功能不能使用,不影响该业务域其他功能使用,对前台业务办理影响较小。 | 24小时 |
5级故障 (非故障) | 此类故障暂不影响电子税务局核心业务的正常使用,解决较为简单,但存在一定风险。 | 3天 |
3.故障记录。接到故障申请应按规定进行记录,故障分析处理过程应有文档,故障处理结束48小时需向采购方提交故障报告。故障报告必须写明故障原因、故障处理方法、改进措施。
★(三)服务质量、标准要求
1.一般性技术支持问题
一般性技术支持指客户打电话咨询有关问题。包括与应用集成有关的业务问题以及不需要进行审批的一般性技术问题的处理,对于一般性的咨询问题,要做好记录工作。
2.重大事件的技术支持
重大事件的技术支持指客户由于误操作,会对业务处理结果产生影响的重大事件,或由于硬件故障引起的软件重安装等涉及到应用集成技术支持问题,以及应用系统软件出现影响系统整体业务处理的重大故障性问题;此类问题,首先由项目经理向甲方有关部门反映,并发出正式报告,同时附上《重大请求审批表》,由技术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审批同意后,交由乙方的技术支持人员进行处理,处理完成后由相关支持人员填写《重大请求处理记录表》并归档,对于甲方不同意进行处理的请求,不得擅自进行处理。
3.相关信息的反馈
参与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的人员,要及时回答用户通过各种方式提出的有关问题,并尽快给出解决建议或初步解决建议,归档每月受理的重大请求及其审批意见和处理结果,统计每月重大请求涉及的技术问题、业务问题和问题原因。所有相关归档文件由专人保管,存放在指定位置,统一管理。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项目经理根据技术支持人员统计的支持记录,需要进行归类分析,同时便于采取一些有针对性的对策。
4.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问题培训
根据整理和不断丰富的技术支持常见问题手册,采取对系统维护人员不定期培训的方式,不断提高甲方系统维护人员的系统维护水平。现场培训,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应就现场服务中故障发生的原因、处理过程、以及类似故障的预防和处理经验对甲方提供必要的培训。
5.其他服务要求
① 软件维护和升级必须提供有中文说明的数据表结构和接口调用逻辑图,现场维护人员必须按人按周向甲方提供个人工作周报,维护小组按月向甲方提供维护月度总结报告。
② 对于性能优化方面,乙方指定专人进行性能监控,并每月出一次性能监控报告。对于监控过程中出现的性能问题,需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程序优化、系统参数调整,如果现场人员无法解决的性能问题,乙方必须派遣维护以外的高级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不得在没有得到甲方的许可下,对现有生产、预生产环境做任何配置上调整和修改。
③ 乙方必须指定项目负责人参加每月运维工作会议,配合甲方解决或优化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四)服务人员保障
中标方承诺在本项目运维期内为本项目投入9人的省税务局驻场运维服务团队(含江西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1人),各岗位要求技能如下:
1.系统应用运维岗。熟悉电子税务局系统标准运维服务体系,并严格执行,熟悉电子税务局本地特色业务操作及规程,熟悉相关业务域表间关系。熟悉电子税务局系统、数据库的生产、预生产基础环境的部署,能在Unix/Linux等多种环境下基于Telnet、SSH协议对应用环境进行监控;掌握oracle、Weblogic监控,要求熟练使用PL/SQL,掌握数据性能监控等,能够按照甲方上级或同级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各类指定工作。
2.中标方拟投入本项目运维人员需经采购方进行能力评价合格后,经采购方运维负责人同意后正式入场,驻场运维人员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更换,表现不好或能力不足的已入场运维人员采购方有权要求更换,中标方必须按照采购方要求更换。
3.人员技能具体要求
①熟悉电子税务局及关联系统的表结构,熟悉整个电子税务局业务流程,熟悉电子税务局关联系统的关系,能够熟练使用PL/SQL,精通数据库性能、数据库调优,掌握数据性能监控等。
②熟悉电子税务局系统的部署,能在Unix/Linux环境下基于Telnet、SSH协议对应用环境进行监控,掌握Weblogic、Tomcat等中间件的监控。
★(五)工作考核要求
1.运维人员的考核:包括运维人员资质、岗位技能、上班纪律、培训、安全保密、人员更换等方面。
2.运维工作的考核:包括每日巡检、故障修复、问题解答、运维请求响应、运维单处理、升级部署、接口技术支持、数据备份恢复等、数据修复方面。
3.运维制度的考核:包括应急预案制定,巡检、月度、季度、年度等报告,运维资料保管,重大故障分析报告。
4.重大问题的考核:包括各类触发应急处理流程的事故,如安全涉密事故、服务器宕机、数据库数据丢失、系统停摆无法办理业务等。
5.具体考核细则由中标方协助招标方制定。
五、项目验收要求
(一)验收主体
由省局征管科技处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最终验收,检查新增建设部分是否符合项目建设规范要求。
(二)验收时间
最终验收:合同维护期结束后1个月内完成对中标方的工作结果的最终验收。
(三)验收方式及要求
1.驻场运维服务验收要求:审核本项目中运维服务工作内容的完成情况,审核运维服务的合规性,与合同要求的符合性。
(1)检验项目组运维事件单处理完成情况是否达到运维要求,检查电子税务局运维单处理时效,自运维单到达中标人运维受理岗后超过三个工作日因中标人原因(非系统版本原因)未处理完成的,为处理时效不达标。
(2)检验现场运维岗位设置、人员技术水平是否达到运维要求。
(3)系统生产环境运行速度是否符合系统性能优化服务质量标准;即生产环境征收期最后一天9:30—10:00之间登录系统响应时间不超过5秒,一般纳税人申报点击保存后到保存成功时间不超过8秒,办税表单点击保存后到保存成功时间不超过8秒。
(4)检验各项验收文档资料是否完整、准确、规范。
(5)审查运维报告,评价各系统的运行稳定性。
(6)审查现场运维人员工作主动性,是否完成局方交办的与系统运维相关的工作。
2.建设工作验收要求:检查本项目建设工作是否符合省政府及省税务局相关建设要求。
(四)验收程序
首先成交供应商在验收前做好必要准备工作,合同维护期结束后15日内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其次征管科技处组织有关业务处室召开验收会议,会上成交供应商汇报项目工作情况,并移交运维工作报告以及在运维过程中产生的总结性技术文档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文档,最后招标方应当在收到验收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开始验收,由验收小组成员发表验收意见。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并加盖公章。
(五)验收内容
1.检查各类文档是否齐全。
2.检验各项验收文档资料是否完整、准确、规范。
3.审查本项目相关需求文档、设计文档、部署文档、培训文档、操作手册。
4.检查投标供应商和运维工程师各项工作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按照各类文档对投标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进行考评,并根据服务质量扣除投标供应商相应的运维费用。
(六)验收交付物
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以下文档但不限于下述文档:
1.技术文件。包括提供运维服务过程中产生的运维工作报告、健康检查报告、总结性文档、运维手册、培训文档等各类技术文件。
2.项目验收文档。项目验收过程中产生的验收报告、明细清单,并汇总成册。
3.项目其它文档。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归档的其它文档。
驻场运维提交资料清单一览表
序号 | 交付物名称 | 形式 | 数量 | 备注 |
1 | 《运维事件处理单》 | 电子 | 一事一单 | 运维系统中查看 |
2 | 《运维问题处理统计表》 | 电子 | 一周一单 | |
3 | 《突发问题处理报告》 | 电子 | 一事一单 | |
4 | 《月度系统运维报告》 | 电子、纸质 | 每月一单 | |
5 | 《系统测试报告》 | 电子、纸质 | 一事一单 | |
6 | 《系统运维手册》 | 电子 | 一单 | 逐步更新 |
7 | 《知识记录单》 | 电子 | 一月一单 |
(七)验收标准
1.服务依据:《税务系统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试运行);至本项目服务期结束,成交供应商保质保量按合同要求完成驻场运维服务全部工作,满足采购人对服务质量、技术指标、服务成果全部要求。
2.运行维护服务验收标准:
(1)检验项目组运维事件单处理完成情况是否达到运维要求,检查电子税务局运维单处理时效,自运维单到达中标人运维受理岗后超过三个工作日因中标人原因(非系统版本原因)未处理完成的,为处理时效不达标。
(2)检验现场运维岗位设置、人员技术水平是否达到运维要求。
(3)系统生产环境运行速度是否符合系统性能优化服务质量标准;即生产环境征收期最后一天9:30—10:00之间登录系统响应时间不超过5秒,一般纳税人申报点击保存后到保存成功时间不超过8秒,办税表单点击保存后到保存成功时间不超过8秒。
(4)检验各项验收文档资料是否完整、准确、规范。
(5)审查运维报告,评价各系统的运行稳定性。
(6)审查现场运维人员工作主动性,是否完成局方交办的与系统运维相关的工作。
六、项目技术支持服务要求
本项目提供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的驻场运行维护及客户支持服务,在运维服务期内提供有关本系统的监控、优化、技术支持、版本升级等服务,确保系统能够高效、稳定的运行。
七、税收信息化项目和应用管理工作要求
需要根据税务总局税收信息化项目和应用管理工作有关要求,纳入和应用管理的信息化项目,需列明的过程监理、中期报告审议、验收资料审议等相关要求。
八、其他要求
(一)安全管理要求。
运维服务人员需遵守江西税务安全管理规范,现场一线工程师需与用户安全管理部门签订第三方安全保密协议,因个人原因导致招标方安全泄密需承担法律责任。
(二)人员管理要求。
在运维服务期内,中标方须设立专门的项目组,专职负责本项目,现场一线工程师专职;提供所有现场一线工程师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备查。
(三)保密条款要求。
按照税务总局要求,在提供技术前,中标单位必须签订《单位网络安全承诺书》,技术人员必须签订《个人网络安全承诺书》,承诺书主要包括网络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保密要求,保密时限最低10年,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标单位未经方技术部门和业务部门许可,不得私自对外开放系统接口及系统数据,因个人原因导致招标方安全问题和数据泄密需承担法律责任。
(四)失信行为相关条款
1.对于违反网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中标单位,3年内限制参加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
2.中标单位应建立防止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风险控制制度,如出现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行为的,采购方可采取包括要求限期改正、要求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3年内限制参加所聘人员原单位及下属单位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等措施。
(五)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货物价格、人员薪酬、加班费用、住宿、交通、社保福利、保险、培训、税金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
(六)争议处理
凡因本需求引起的或与本需求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供应链安全要求
中标人应按照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税务信息化供应链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项要求,强化落实供应链安全管理,加强供应链全链条的安全管控,把保证供应链安全的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供应链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保障税务网络安全。具体为:
(1)设置网络安全负责人。中标厂商、供应商应建立网络安全负责人制度,指定一名网络安全负责人,在项目实施全过程负责网络安全工作,组织落实漏洞修复、安全加固和应急响应等各项税务网络安全要求。
(2)执行背景审查。中标方承担派驻技术支持人员背景审查工作,人员驻场前必须提供其身份证明、履历、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提交驻场运维信息备案表。所有材料及资料完备提供后,方可正式开展驻场工作。
(3)强化安全技能。中标方负责派驻项目技术人员工作胜任、资格条件、以及网络安全能力评估,对技术人员承担的工作进行安全保密风险分析,明确技术人员工作范围和边界,重点防范设备和资料失窃、误操作导致的软硬件故障、敏感信息泄露、信息系统越权访问和网络攻击等风险。
中标方负责派驻技术人员的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网络安全意识、保密意识、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网络安全技能以及网络安全警示教育等培训,上岗前确保考核合格,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提供相关考核情况。
落实安全管控要求。中标厂商、供应商应加强源代码安全管理,开发环境的可信可控,使用第三方组件必须执行测试和升级加固,确保税务供应链安全。
九、商务要求
(一)付款方式
中标单位延迟开具发票或错误开具发票导致采购人无法完成付款的,付款期限顺延,采购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第一次付款按合同总金额的30%,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且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2.第二次付款按合同总金额的40%,在完成“新车登记一件事”、“个人创业一件事”、“赣企通”税务专区等建设工作上线且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3.第三次付款在服务期满验收完成后1个月内,根据验收结果、合同履行情况以及合同约定的扣款项目,支付合同尾款。
(二)知识产权
中标供应商需保障采购人或使用单位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起诉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供应商需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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