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市损毁道路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第2、3、5、6标段比选公告

资兴市损毁道路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第2、3、5、6标段比选公告

  7月26日台风“格美”过境资兴,强降雨导致资兴市多地公路频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并使路基、路面、桥涵冲毁,致使资兴市多地道路阻断。在市委、市政府的调度指挥下各方及时开展道路保畅应急抢险救援,全市主要经济干线已具备应急救援通行条件。但在全面开放交通后,在道路后续使用中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隐患,严重危及后续灾后重建和群众安全出行。鉴于上述情况,为确保交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省、市交通部门指导意见,急需对存在安全风险隐患路段开展应急处治。现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将资兴市损毁道路应急抢险救灾工程事项公开如下: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项目名称:资兴市损毁道路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第2、3、5、6标段)

  1.2项目业主:资兴市交通运输局

  1.3项目合同估算金额:2830万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已落实。

  1.4 建设地点:州门司镇、汤溪镇、兴宁镇 ;

  1.5项目基本情况及标段划分情况:

  资兴市损毁道路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划分8个标段,资兴市交通运输局实施部分分别为:2标段:S345州门司至波水; 3标段:X017州门司一烟坪一谭家湾;5标段:S205州门司-兰市-皮石; 6标段:G357兴宁―杨头

  资兴市交通运输局实施部分的四个标段共处治受损路段隐患里程共计91.819公里,总投资约2830万元(详见下表);

序号

线路名称

线路长度

(公里)

损毁里程

(公里)

便桥

(座)

隐患点

(较大以上)

隐患类型

估算价

(万元)

备注

2

S345州门司至波水

21.06

16

2

16

垮方、路基掏空、地表漫流等

830

2标段

3

X017州门司一

烟坪一谭家湾

26

12

1

13

垮方、路基掏空、地表漫流等

1200

3标段

5

S205州门司-

兰市-皮石

31

20

10

垮方、路基掏空、地表漫流等

300

5标段

6

G357兴宁―杨头

59.188

43.819

1

10

垮方、路基掏空、地表漫流等

500

6标段

  备注:各竞选人可就上述任意标段进行比选申请,但最多只允许中其中两个标段。

  1.6 质量要求: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

  1.7 计划工期: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计算起1年,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计算起3 年。

  1.8安全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 保:安全生产“零事故”

  1.9选取范围:资兴市损毁道路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第2、3、5、6标段),即资兴市损毁道路应急抢险救灾工程2标段、资兴市损毁道路应急抢险救灾工程3标段、资兴市损毁道路应急抢险救灾工程5标段、资兴市损毁道路应急抢险救灾工程6标段。(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资格要求

  2.1本次比选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基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公路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 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本项目的总工程师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的专职安全员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且需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如有在建应当在比选申请文件中如实注明,并承诺中标后能够从目前履职的项目按期撤离。)。

  2.3 本次接受联合体投标。

  2.3.1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就工程施工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2.3.2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同一专业施工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2.2.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2.4 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5 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

  3.选取评审办法

  本选取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比选文件)

  4.公告期限

  有竞选意愿者,请于2024年9月2日起至2024年9月4日止,每天0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比选申请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提供,含双面身份证复印件)、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至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资兴市晋宁路491-2号二楼)领取比选文件。

  5.竞选文件的递交

  比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0 日下午14:30,

  地点为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开标室(资兴市晋宁路491-2号二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标段少于3家竞选的代理公司不予开标。

  5.2比选时间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取公告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7.监督

  本次选取项目监督机构为资兴市交通运输局,电话:0735-*******

  8.联系方式

  比选人:资兴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资兴市东江中路216号

  联系人: 樊家风

  电??话:157*****67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资兴市晋宁路491-2号二楼

  联系人:文慧

  电??话:0735-*******

  9.其他

  以上公告所有解释权以资兴市交通运输局的解释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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