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演武垃圾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抚顺市演武垃圾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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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抚顺市演武垃圾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9-02 至 2024-09-09
撰写单位: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董馨凝
(抚顺市演武垃圾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抚顺市演武垃圾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抚顺市演武垃圾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估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275,200.00
最高限价(元):3,275,2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由于年代久远,演武垃圾场只是一个简易排放场,没有建设必要的防渗设施和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对周围环境特别是对地下水影响较大。演武垃圾简易填埋场多年以来形成的对地下水的污染,引起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为查明演武垃圾场及其可能影响区域地下水污染状况,摸清地下水污染范围、程度以及污染物迁移扩散规律,分析其健康风险,对污染运移情况开展模拟预测评估,明确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目标,为后期地下水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提供支撑,开展抚顺市演武垃圾场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评估是十分必要的。

(二)工作任务

以问题、需求、目标为调查导向,充分利用建井钻探、样品检测、地下水数值模拟等手段,通过资料收集、水文地质环境调查、监测井建设、地下水样品采集及测试、地下水数值模拟等工作,掌握抚顺市演武垃圾场周边地下水污染详细情况,查明评估区水文地质条件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确定地下水中污染物种类、污染范围和程度,结合地下水数值模型开展地下水流和溶质运移模拟,评估地下水流和污染物迁移变化情况,根据地下水详细调查和污染物运移模拟结果,开展地下水健康风险评估,并提出地下水风险管控和修复建议。

(三)需执行的标准与规范

采购项目需执行以下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以国家和省最新发布的为准),并满足国家、省市的其他工作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3)《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年4月16日发布)

(4)《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9年3月28日印发)

(5)《危险废物处置场和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办便函[2022]382号)

(6)《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GBT*****-2017)

(7)《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2008)

(8)《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

(9)《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04)

(10)《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HJ25.6-2019)

(11)《地下水动态监测规程》(DZ/T0133-1994)

(12)《地下水监测工程技术规范》(GB/T*****—2014)

(13)《地下水监测井建设规范》(DZ/T0270—2014)

(14)《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年版)》(GB*****-2001)

(15)《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察规范(比例尺1:*****)》(GB/T*****-1993)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主要有7项工作内容:

(1)资料收集与分析

收集区域气象资料、水文资料、地质资料、环境监测资料、产排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整理、汇编各类资料,对各类量化数据进行统计,编制专项和综合图表,建立相关资料数据库。综合分析调查区地质、水文地质资料,系统了解区域地下水资源形成、分布与开发利用情况。编录污染源信息,了解重要污染源类型及其分布情况,分析地表水、地下水质量分布及污染情况。

在整理分析资料的基础上,通过现场踏勘和调查场地的基本属性、管理状况、辅助设施、土地利用状况、水质状况、敏感点(风险源)、监测井状况等方面内容,掌握重点调查对象的基本信息,便于开展地下水质量评价和污染现状评价工作。

(2)现场调查

①水文地质调查

在充分利用以往开展的区域地质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划定重点工作区,针对潜在污染源位置和污染物潜在迁移区有针对性进行1:*****水文地质调查,为重点区区内地下水补、给、排条件的分析奠定基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地下水系统边界的位置、类型、性质;边界内含水层结构以及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主要地下水地层层位及岩性、地貌及构造部位,出露条件、高程、流量等;地下水系统内人工机井的位置、参数、开发利用现状等。

②地下水污染调查

污染源调查主要是通过对重点地区内部和周边进行现场调查以及在工作区进行详细访谈的方式重点核实查明潜在污染源的地理位置、历史背景、变迁历程、运行现状,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方式、规模、途径、污水管网分布和排放口位置,污染物种类、数量、成分和危害等。了解关注区域和周边环境信息,识别污染来源,初步确定采样的布设点位等。同时核实肉眼可见的跑、冒、滴、漏情况。对重点地区开展补充调查,进一步掌握和地下水污染特征,判断调查区污染物在土壤和地下水中的可能分布,为制定采样方案提供依据。

(3)监测井建设与样品采集

布置采样点位和新建监测井点位,制定采样方案和样品检测方案,按照工作方案开展监测井建设和样品采集。

(4)地下水质量评价

依据资料、现场调查、样品检测结果,根据《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采用检出、超标,污染指数法等多种方法进行评价,对地下水质量进行评价。分析其时间和空间变化规律,从而对各组分浓度较高甚至超标的现象进行原因分析。

(5)数值模拟

依据资料信息和野外工作成果,开展地下水污染概念模型构建、地下水污染现状模拟以及地下水污染趋势预测工作,根据评估目标,合理设计模拟场景,利用校验可靠的模型开展地下水污染趋势预测,定量表达地下水污染发生发展的趋势,进而评估污染扩散的速率和范围、污染受体的受影响程度、不同污染防治手段的环境效益等,说明评估区污染未来发展趋势,完成地下水污染模拟预测评估成果报告。

(6)污染问题、成因分析和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

根据调查评价的结果,分析水质评价结果,确定不同区域地下水污染风险和典型污染物。对典型的污染区域地下水和水源地地下水进行健康风险评估,进行危害识别、暴露评估、毒性评估、风险表征和风险控制值计算等,确定不同区域的地下水典型污染物和污染风险。

(7)成果编制

最后根据模拟与分析结果进行地下水质量评价、进行地下水风险管控、出台地下水污染源头治理方案及地下水监管建议,并撰写报告。

(五)需要提交工作成果

1.抚顺市演武垃圾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估工作报告

2.抚顺市演武垃圾场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报告

3.抚顺市演武垃圾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建议

(六)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本项目履约期限为自项目合同签订日起13个月内完成。

履约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标准

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以及签订的合同执行。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八)付款方式

根据财政资金到账情况,按照工作完成进度,拟按20%、50%、30%三次分批付款。供应商在中标签订合同后,编制完成工作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采购人拨付20%合同金额;供应商按照合同完成所有监测井建设工作后,提交项目中期工作报告,采购人拨付50%合同金额;供应商按合同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提交成果报告,通过经验收后,采购人拨付尾款30%合同金额。

(九)其他需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提交工作方案。本项目所有成果版权归采购人所有。

以上内容均为实质性★项要求,均不得负偏离。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合同签订日起13个月内完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提交工作方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2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9月0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2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抚顺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74-3号楼17号楼办公室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临江路5-3号成功家园东门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望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塔峪分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任琳
电 话: 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详细调查 水环境 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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