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省级土壤资源库建设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指导服务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省级土壤资源库建设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指导服务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省级土壤资源库建设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指导服务 (项目编号:RCZX-CG-********)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2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项目概况 省级土壤资源库建设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指导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万达中心19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CZX-CG-******** 项目名称:省级土壤资源库建设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指导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7.0万元 最高限价:87.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第1包: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完成 (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第2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人员培训(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第3包、第4包、第5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若由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人若由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3日到 2024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09:3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万达中心1903室 方式: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以上材料前往瑞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万达中心十九层1903室)现场获取。2.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ccgp-tianjin.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万达中心19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万达中心19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共计5包,每包确定一名成交供应商,兼投不兼中。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17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瑞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万达中心1903室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倩、孙磊 电 话:138*****066、02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瑞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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