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观乡金溪村土地开发招标公告

龙观乡金溪村土地开发招标公告

鄞州区龙观乡金溪村土地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LGB-ZB-(2016)-016 (发布时间:2016-09-07) 鄞州区龙观乡金溪村土地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龙观乡金溪村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龙观乡金溪村土地开发项目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鄞造地【2016】13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鄞州区龙观乡金溪村
项目规模:开发总面积3.5286公顷,开发前耕地面积0公顷,规划新增耕地面积3.5286公顷。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
工程造价:*******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拨款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预算范围内施工总承包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施工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90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且无在建项目。
其它要求:1)根据宁波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甬水建[2007]22号文规定,有意向参加本工程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市(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
2)根据《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实施办法(试行)》甬水建【2012】21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开标之日前两年至中标公示时期内无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公示时间在两年前,但尚在公告期内的)及其他无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3)投标申请人必须经浙江省水利厅网站“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备案登记且网上公示(符合《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登记和发布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浙水建〔2013〕31号文件规定)。
4)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2013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5)专职安全员一名。
联合体投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交易中心网站(www.ggjy.nbyz.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预算书及施工图纸)。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 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龙观乡公共交易站(宁波市鄞州区龙观乡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龙观乡金溪村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陈书记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环城南路东段1678号世纪东苑715室
联系人:黄银耀
电话:****-********138*****06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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