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车辆段2024年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业务外包采购公告
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车辆段2024年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业务外包采购公告
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车辆段2024年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业务外包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SYJCGS2024-0867)
1.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车辆段2024年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业务外包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车辆段,采购项目资金来自安全生产费,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采购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GB *****-2010《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 *****-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 -201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2017《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2018《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和维保质量考核评价办法》(沈铁保卫﹝2023﹞186号)。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服务完成后中标方提供年度建筑消防检测报告。
4.维保条款:中标方应执行技术规格书要求,定期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检修维护和保养,并及时处理临时故障。维修后的配件在正常运用和维护条件下,出现质量问题由中标方负责。
5.售后服务及要求: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由中标方负责,中标方接到售后通知后应立即回应并组织人员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相关问题。更换的缺陷部件、组件或设备,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在维保过程中造成人身安全和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相关后果,由中标方负全部责任。其他详见技术规格书。
长春车辆段消防设备设施维修、维保技术规格书
一、执行的技术标准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01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2014(2018年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20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 -2019、《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2017、《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2018、《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和维保质量考核评价办法》(沈铁保卫﹝2023﹞186号)
二、维保范围、内容
1.维保范围
序号 | 地点 | 项目 | 数量 |
1 | 长春客整所消防设备设施维保 | 火灾报警系统 | 1套 |
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 | 1套 | ||
火灾视频监控系统 | 1套 | ||
室内消火栓系统 | 1套 | ||
室外消火栓系统 | 1套 | ||
防排烟系统 | 1套 | ||
消防供水系统 | 1套 | ||
2 | 吉林客整所消防设备设施维保 | 火灾报警及红外对射系统 | 1套 |
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 | 1套 | ||
消防水炮系统 | 1套 | ||
室内消火栓系统 | 1套 | ||
室外消火栓系统 | 1套 | ||
消防供水系统 | 1套 | ||
防排烟系统 | 1套 | ||
3 | 白城客整所消防设备设施维保 | 火灾报警及红外对射系统 | 1套 |
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 | 1套 | ||
消防水炮系统 | 1套 | ||
室内消火栓系统 | 1套 | ||
室外消火栓系统 | 1套 | ||
消防供水系统 | 1套 | ||
防排烟系统 | 1套 | ||
4 | 通化客整所消防设备设施维保 | 视频火灾监控系统 | 1套 |
2.维保内容
(1)消防电系统。包括火灾报警系统维护、图像火焰探测器系统维护、红外光束探测器系统维护、消防应急疏散系统维护、消防供电系统维护等。
(2)消防水系统。包括室内外消防栓及消防给水管路系统维护、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及高位水箱、稳压供水系统维护、消防水炮系统维护。
(3)消防防排烟系统设备设施维护。
(4)维护过程中,需对消防系统产生和各类故障进行维修处理,维护过程中需更换材料一次性采购价在500元以下的,由委保单位全部承担费用;需主机厂家到场产生的费用或需委外拆除(恢复)施工才能修复的故障,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费用。
(5)维保过程中段方需应急演练时,由维保方配合实施并指导。
3.年度检测
中标方需对长春车辆段所管辖的建筑消防系统进行一次年全面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对检测不合格的维保问题由中标方限期整改。
三、消防维保要求
1.按照消防有关规定,中标方应具备消防维修维保、检测资质并配备有关技术、维修、检测人员。
2.中标方负责建立委托方相关消防设备设施台账、档案和维保记录,依据委托方现场实际设备状态绘制消防设备设施系统图纸、核对消防报警系统点位状态,应使用智慧消防软件在互联网中自动生成和查阅并打印月度、季度、年度消防维保报告。
3.维保过程中对消防检查、检测、维修要留有现场照片并纳入到维保报告中。
4.维保工作应并按照有关消防设备和系统规定检查周期、项点落实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消防系统存在的问题,及时排除设备设施隐患问题。
5.维保方要建立维护服务和施工的有关措施,一是组织措施,二是技术措施,三是安全措施,四是建立委保工作制度放在现场。维保人员到段方现场的人员和工具设备安全,由维保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6. 中标方需派有经验的消防维保技术人员4人驻场维保,并持有效建构筑员消防证件上岗。
7.维保人员必须经段方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在段方备案方可入场,维保人员到段管辖范围内,必须统一单位应具备 着装并配带胸牌,联系段方人员共同检查现场设备。
8.对于纳入到长春车辆段集中管理和共用设备作为主体的消防系统,需长春车辆段配合进行试验和检查检测时,由中标方负责进行试验和检查。按照铁路内部分工应由段方负责的部分,纳入到该维保服务。
四、资料交接与管理
1.维保相关资料和图纸必须在维保现场存放,便于检查提供,日常由段方维修车间负责管理,需消防使用车间掌握的资料由中标方提供,消防报警和消防水栓的标注名称应以现场便于识别为准,做到资料与主机、存档图纸一致。
2.维保方应使用智慧消防软件在互联网中自动生成和查阅并打印月度、季度、年度消防维保报告,存放在现场便于段和消防部门和上级领导检查。
3.年度消防检测报告必须交由段方技术管理人员,由段方统一归档。
五、现场管理
1.维保人员进场前均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熟悉作业环境、危险源、重点部位及机动工作时间、作业内容、及紧急避险措施等,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劳保用品。双方签订维保安全协议。
2.进场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车辆段的各项安全作业和防疫要求,服从管理,听从指挥、规范作业。
3.维保方要作业人员,进场前提交作业维保维护计划并经单位专管人员确认后方可作业,并随时接受段方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监督检查。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A01:
1.投标人性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
2.注册资金要求
无要求。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
具备符合《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新版)》规定的从业条件,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登记注册截图。
4.供货业绩要求
无要求。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7)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铁路产品招投标。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7)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缴纳国铁采购平台年度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项目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谈判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文件获取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2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cn/)提交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在公告>采购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采购文件及其他谈判资料。
4.2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4年9月3日8:00时起至2024年9月8日8: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文件获取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参与。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谈判资格。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3谈判保证金金额
A01:8000元,汇款账户信息见本章第7.2款,汇缴保证金时请在备注项填写项目编号及所投包号。
4.4购买采购文件后,除采购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比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5.报价文件的递交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即公布首次报价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13日9时00分,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一层101开标大厅。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等媒介上发布。
7.联系方式7.1采购人相关信息
采 购 人:长春车辆段
项目立项人:韩琳琳
立项人电话:133*****266
技术咨询人:长春车辆段修建军
技术咨询人电话:修建军158*****388
7.2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联系人:国经理
电话:159*****548 024-********(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件:*********@qq.com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财务科长:024-********
文件工本费财务联系人:024-*******1
投标(谈判、履约)保证金财务联系人:024-*******7
开具工本费、服务费发票联系人:024-*******1
备注:文件工本费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服务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由财务科开具后通过投标人报名邮箱发送至各投标人,如有问题请联系财务科。
2024年09月02日
附件1: 采购业务外包明细表
采购业务外包明细表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 业务类别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不低于(%) | 备注 |
1 | A01 | 长春车辆段消防设备设施维修、维保 | 项 | 1 | 400000 | 13 |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交货地点:长春客整所、吉林客整所、白城客整所、通化客整所
交货条件及状态:详见技术规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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