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涪陵新能源汽车产业园A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6寸IGBT晶圆生产线标准化厂房改扩建海绵城市建设效果专项评估报告公开选取机构的公告-采购公告
关于为涪陵新能源汽车产业园A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6寸IGBT晶圆生产线标准化厂房改扩建海绵城市建设效果专项评估报告公开选取机构的公告-采购公告
我单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工程设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 涪陵新能源汽车产业园A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6寸IGBT晶圆生产线标准化厂房改扩建)(海绵城市建设效果专项评估报告) |
采购人 | 重庆市涪陵城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 否 |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 |
所需服务类型 | 工程设计 |
服务内容 | 涪陵新能源汽车产业园A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6寸IGBT晶圆生产线标准化厂房改扩建),由1号楼(氢气站及化学品库)、2号楼(特气间、CDS间)组成,总建筑面积690.72㎡,下凹绿地189㎡,普通铺装1343.48㎡,雨水花箱4个。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35号)及《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海绵城市建设效果专项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渝建【2019】408号)文件要求,对有海绵指标要求的建设工程,应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进行海绵城市建设效果专项评估。本次是对整个项目的海绵城市建设进行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并出具海绵城市建设效果专项评估报告,满足海绵城市建设验收需求,通过绵城市建设的验收。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 要求投标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资质证书需在有效期内),符合《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海绵城市建设效果专项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渝建【2019】408号)文件要求。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服务时限说明 | 委托单位提交完整委托资料后,中选单位15个工作日内完成服务内容并提交正式的评估报告。 |
服务金额 | ¥3000.0元至¥*****.0元 |
金额说明 | 经市场询价最高限价为2.00万元。(该报价包含专家评审费、调查费、测试检测费、报告编制费、报告邮寄费、人工费、出现场人员车船费、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 |
选取方式 | 竞价选取 |
需规避机构 | |
规避原因 | |
选取时间 | 2024-09-05 10: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重庆市涪陵城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39*****221)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6寸IGBT晶圆生产线标准化厂房改扩建(海绵城市建设效果专项评估报告)采购说明.pdf |
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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