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元村整村推进村庄整治招标公告
花元村整村推进村庄整治招标公告
蕲春县刘河镇花元村整村推进项目村庄整治(新建公厕)建设工程
交易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蕲春县刘河镇花元村整村推进项目村庄整治(新建公厕)建设工程已经由刘河镇花元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资金,招标人为蕲春县刘河镇花元村委会。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交易,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刘河镇花元村,主要施工内容为:村庄整治新建公厕10个、详情以预算为准、合计总投资392296.9 元。
2.2计划工期60日历天;开工日期为2016年9月;
2.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3.1即持有(叁级项目经理及以上<含建造师>或者项目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有类似施工业绩证明的人员)。
4、投标报名、交易文件的获取
4.1自然人报名须由持证本人携带相应资格证或业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4.2申请人分别于2016年9月7日至2016年9月11日(节假日除外)到蕲春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漕河四路原东昌汽运公司办公楼(教育局旁)处获取交易文件,时间上午8:30 时至11:30 时,下午 3:00时至 5:30时止。
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1日下午5:30时止。
4.3本项目交易文件资料费每套300元。
5、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的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蕲春县刘河镇政府开标大厅。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6年9月13日下午15:30时止。
开标时间为: 2016年9月13日下午15:30时始。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提交。
6、交易方式:根据报名家数而定
7、工程款的支付:工程竣工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付60%工程款,2017年农历年底前付40%工程款。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蕲春县刘河镇花元村民委员会
联系方式:龚书记 132*****723
蕲春县刘河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 陈主任 151*****199
蕲春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陈璟宇 188*****978
日 期: 2016 年9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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