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元村整村推进村庄整治招标公告

花元村整村推进村庄整治招标公告


蕲春县刘河镇花元村整村推进项目村庄整治(新建公厕)建设工程

交易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蕲春县刘河镇花元村整村推进项目村庄整治(新建公厕)建设工程已经由刘河镇花元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资金,招标人为蕲春县刘河镇花元村委会。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交易,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刘河镇花元村,主要施工内容为:村庄整治新建公厕10个、详情以预算为准、合计总投资392296.9 元。

2.2计划工期60日历天;开工日期为2016年9月;

2.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3.1即持有(叁级项目经理及以上<含建造师>或者项目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有类似施工业绩证明的人员)。

4、投标报名、交易文件的获取

4.1自然人报名须由持证本人携带相应资格证或业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4.2申请人分别于2016年9月7日至2016年9月11日(节假日除外)到蕲春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漕河四路原东昌汽运公司办公楼(教育局旁)处获取交易文件,时间上午8:30 时至11:30 时,下午 3:00时至 5:30时止。

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1日下午5:30时止。

4.3本项目交易文件资料费每套300元。

5、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的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蕲春县刘河镇政府开标大厅。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6年9月13日下午15:30时止。

开标时间为: 2016年9月13日下午15:30时始。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提交。

6、交易方式:根据报名家数而定

7、工程款的支付:工程竣工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付60%工程款,2017年农历年底前付40%工程款。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蕲春县刘河镇花元村民委员会

联系方式:龚书记 132*****723

蕲春县刘河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 陈主任 151*****199

蕲春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陈璟宇 188*****978



日 期: 2016 年9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易 公厕 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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