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区民兵训练基地建设维修工程的招标公告

海门区民兵训练基地建设维修工程的招标公告


海门区民兵训练基地建设维修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A320*****080***** 项目名称 海门区民兵训练基地建设维修工程
标段编号 A320*****080*****001001 标段名称 南通市海门区民兵训练基地建设维修工程施工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9月2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9月13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南通市海门区民兵训练基地建设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海门区民兵训练基地建设维修工程已由南通市海门区行政审批局海审批审发(2024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市海门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海门区广州路南侧,江海风情园东侧

2.1.2建设规模:海门区民兵训练基地宿舍楼、综合楼、仓库1和仓库2、办公楼、训练场、射击场硬化等维修,维修面积3454.22?

2.1.3合同估算价:549万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1.5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包括拆除、装修、电气、给排水、暖通、智能化、厨房设备及家具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特别提醒:

1.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诚信库相关材料请及时进行修改,因未修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江苏省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企业近 1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9 月 2 日至2024 年 9 月 13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 9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文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查询途径为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海门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

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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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楼(海门区北京中路5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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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

南通市海门区民兵训练基地建设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海门区民兵训练基地建设维修工程已由南通市海门区行政审批局海审批审发(2024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市海门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海门区广州路南侧,江海风情园东侧

2.1.2建设规模:海门区民兵训练基地宿舍楼、综合楼、仓库1和仓库2、办公楼、训练场、射击场硬化等维修,维修面积3454.22?

2.1.3合同估算价:549万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1.5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包括拆除、装修、电气、给排水、暖通、智能化、厨房设备及家具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特别提醒:

1.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诚信库相关材料请及时进行修改,因未修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江苏省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企业近 1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9 月 2 日至2024 年 9 月 13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 9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文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查询途径为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10.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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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A320*****080***** 项目名称 海门区民兵训练基地建设维修工程
标段编号 A320*****080*****001001 标段名称 南通市海门区民兵训练基地建设维修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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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9月2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9月13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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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民兵训练基地建设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海门区民兵训练基地建设维修工程已由南通市海门区行政审批局海审批审发(2024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市海门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海门区广州路南侧,江海风情园东侧

2.1.2建设规模:海门区民兵训练基地宿舍楼、综合楼、仓库1和仓库2、办公楼、训练场、射击场硬化等维修,维修面积3454.22?

2.1.3合同估算价:549万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1.5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包括拆除、装修、电气、给排水、暖通、智能化、厨房设备及家具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特别提醒:

1.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诚信库相关材料请及时进行修改,因未修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江苏省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企业近 1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9 月 2 日至2024 年 9 月 13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 9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文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查询途径为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海门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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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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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民兵训练基地建设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海门区民兵训练基地建设维修工程已由南通市海门区行政审批局海审批审发(2024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市海门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海门区广州路南侧,江海风情园东侧

2.1.2建设规模:海门区民兵训练基地宿舍楼、综合楼、仓库1和仓库2、办公楼、训练场、射击场硬化等维修,维修面积3454.22?

2.1.3合同估算价:549万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1.5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包括拆除、装修、电气、给排水、暖通、智能化、厨房设备及家具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特别提醒:

1.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诚信库相关材料请及时进行修改,因未修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江苏省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企业近 1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9 月 2 日至2024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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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 9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文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查询途径为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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