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某单位业务车辆定点维修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某部某单位业务车辆定点维修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某单位业务车辆定点维修项目(第二次)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 某部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2日 17:01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阳光54栋)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02日至2024年09月0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2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苏工
项目联系电话 0773-*******
采购单位 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 桂林市临桂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先生 0773-*******
代理机构名称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阳光54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苏工 0773-*******

项目概况

某单位业务车辆定点维修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阳光54栋)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WGXGL-F3001

项目名称:某单位业务车辆定点维修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单位业务用车维修及保养(包括汽车一级、二级维护,整车大修和总成修理,保养,小修,中修),均实行维修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周期为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三类(含)及以上汽车维修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2日 至 2024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阳光54栋)

方式: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三类(含)及以上汽车维修资质。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阳光54栋)。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阳光54栋)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我部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业务车辆定点维修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WGXGL-F3001

三、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

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

中标人数

某单位业务车辆定点维修项目(第二次)

单位业务用车维修及保养(包括汽车一级、二级维护,整车大修和总成修理,保养,小修,中修),均实行维修服务

服务周期为2年

1家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约26万元一年;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三类(含)及以上汽车维修资质。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 申领时间:2024年 09月 02日发布公告之时起至2024年 09 月 09日,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阳光54栋)。

(三)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三类(含)及以上汽车维修资质。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 年 09 月 13日0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13日0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阳光54栋) 。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和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及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 年 09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阳光54栋)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苏晓明 高翔 电话:0773-*******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人:王先生 办公电话:0773-*******

二〇二四 年 九 月 二 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        

联系方式:王先生 07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桂林市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阳光54栋            

联系方式:苏工 0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工

电 话:  077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业务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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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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