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妇幼保健院长沙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全基因组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妇幼保健院长沙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全基因组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长沙市健康民生项目实施办法》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市优生健康服务水平,优化生育环境,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在孕妇无创产前基因检测(NIPI检测)基础上,对部分有妊娠风险的孕妇开展全基因组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服务。
二、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采购预算:********.00元
四、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为符合条件且自愿参与项目的孕妇,进行全基因组无创产前基因检测,开展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92 种染色体缺失/重复综合征和孕妇单基因病扩展性携带者筛查基因检测,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具体目标:开展*****例有妊娠风险的孕妇全基因组无创产前基因检测,项目从启动之日起实施一年。
五、项目内容
(一)检测对象
符合条件的孕妇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长沙市健康民生项目服务对象,具有妊娠风险因素的孕妇, 自愿选择升级版NIPT 检测的,可进行全基因组无创产前基因检测;
2.孕周为12+?-16+? 周的单胎妊娠孕妇;
3.自愿在服务机构产检并分娩,并提供孕期完整产检的临床信息和新生儿出生结局信息。
(二)服务内容
为符合条件的孕妇开展全基因组无创产前基因检测。
(三)检测要求
1、检测机构负责提供知情同意书、检测申请单等资料,同时进行物流转运,并做好转运交接记录。转运过程应当符合生物安全和环境要求。
2、检测机构对合格标本进行集中检测、数据分析和出具检测报告,检测完成后按国家技术规范要求保存标本和相关资料。样本到达检测机构后,孕妇样本检测周期不超过20个工作日。
3、对采血机构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
4、检测人员需取得生物安全培训证书。
5、样本保存时间及生物安全要求条款符合相关规定。
(四)民生信息系统开发与对接
中标单位负责与长沙市健康民生系统对接,中标单位应按照民生系统2.0接口技术方案要求,开发相关接口实现与民生系统2.0接口完成接口对。使系统可实现受检者在手机端即可领取电子券、填写送检基本信息,并查询报告等功能。保障新增系统接口稳定运行,保证系统能及时获取检测报告。并能开发设计相应报表功能,便于项目服务机构进行查看和管理。
1.送检单获取、报告推送流程
2.通信方式
3.接口限制
接口限制 | 为了民生服务器的稳定运行,接口每秒请求不得超过5次 |
4. 接口请求标识
syscode | 分配给各个对接端的标识,用于接口交互时作为参数传入使用。 |
secret | 分配的秘钥,用于接口交互时加密使用。 |
六、技术要求:
1、检测方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全基因组测序分析。
2、★预期用途:检测胎儿21、18、13三体常见染色体非整倍体,可附加提示全基因组上超过130种染色体异常,同时检测孕妇的35种以上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与X连锁遗传病的携带情况,辅助评估胎儿患病风险。
3、样本类型:孕妇外周血,10mL。
4、实验及分析方法:通过抽取孕妇外周血中的细胞游离DNA,进行全基因组测序,一次实验同时检测胎儿染色体异常和孕妇隐性单基因病携带情况。
5、投标人有隐性单基因病检测专属位点库,正式报告库内位点大于6000个,库内位点按照ACMG框架解读,可通过自动化过库提高解读效率。
6、▲测序数据量:单个样本测序数据量>180G,平均测序深度大于60×。 (需提供宣传彩页或其它技术资料证明)
7、报告周期:不大于20个工作日。
8、具有良好的科研能力,胎儿无创产前基因检测项目发表SCI文章70篇以上(提供文章清单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为子公司的,可提供所属集团公司的佐证材料)。
9、检测采用国产化基因测序仪且具备NMPA批准可用于临床检测(提供基因测序仪NMPA注册证)。
10、▲采用DNA片段环化,线性扩增的方法,避免指数扩增带来的错误累积。
11、▲投标人需提供核酸提取试剂、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T21、T18、T13)检测试剂、测序反应通用试剂盒整套检测试剂,且所有试剂均需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可用于体外检测,需提供试剂盒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证明材料。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七、质量要求:
1、检出率:21-三体综合征检出率不低于95%、18-三体综合征检出率不低于85%、13-三体综合征检出率不低于70%。
2、假阳性率: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13-三体综合征的复合假阳性率不高于0.5%。
3、阳性预测值:21- 三体综合征、18- 三体综合征、 13-三体综合征的复合阳性预测值不低于50%。
4、检测失败率:由于凝血、溶血、DNA 质量控制不合格等标本原因造成的检测失败率不超过5%。
八、其它要求
1、投标人需为受检人群胎儿染色体异常筛查检测购买保险,阳性报销: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13 三体综合征、其他染色体异常最高可达5000元;假阴报销:包含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13三体综合征及其他染色体数目异常和缺失重复综合征、出生后检测结果假阴性赔付不低于40万、出生前检测结果假阴性不低于2万
2、项目标本必须由投标人独自完成检测服务,不得委托或交付其他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方对发出的检验结果负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负责提供本项目所需的取样耗材应包括采样试管、条形码、标本交接登记表等,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如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项目自动终止,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5、投标人对检测结果进行修正或更改过程中,不受任何诱使或压力的影响,保证检测结果的公正性。
6、样本保存时间及生物安全要求条款符合相关规定。
7、对检验数据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检验结果数据。
8、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出现过重大质量投诉(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六、验收标准:1、本项目履约验收按《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执行。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其他说明
1、服务期限及地点
(1)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结算方法
(1)付款人: 长沙市妇幼保健院(长沙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付款方式:每个季度依据实际检测样本数结算,最终结算总价不得超过中标金额。
3、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及服务,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采购人在开标前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在投标前,若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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